中国水利网站4月21日讯(通讯员 沈宇)新修订的《九江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多方征求意见和数易其稿,近日由九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预案》明确各类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等四类,全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情对应发布蓝、黄、橙、红色等四色预警信息,适时启动Ⅳ、Ⅲ、Ⅱ和Ⅰ四级响应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处置本辖区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预案》着重调整细化了水旱灾害事件分类、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工作流程、应急联动机制、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和指挥程序、应急响应行动、信息报送和处理、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宣传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预案》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将水旱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等四个类别。从时空、区域、量值等多维角度,细化了不同等级水旱灾害事件下的降雨量指标及覆盖范围;江湖水位;河流水情、干流水位;风力指标及覆盖范围;各级水旱灾害事件条件下对应的不同级别堤防出现的不同险情;各规模水库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定性及定量指标。
《预案》按照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戒备级、防御级、紧急防御级和非常防御级,分别依次对应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等四个颜色标识。并按“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规范预警信息发布。辖区内所有水旱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成员单位视情负责审签相关预警信息的发布,同时报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预案》根据水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等四个级别,统一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名义发布,明确了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和指挥程序。
《预案》完善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在指挥机构(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防汛办)的基础上,新增“应急办事机构”。当启动为Ⅰ和Ⅱ级应急响应期间,市防指全体成员及有关人员到指挥部报到,组建应急办事机构,设立综合组、调度组、抢险组、救灾组、宣传组、保障组、专家组等7个应急小组,明确了各应急小组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当启动为Ⅲ和Ⅳ级应急响应期间,视情设立若干应急小组。且将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细分为总体职责、部门职责和预警职责等三个层面。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