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7日讯(通讯员 秦艾斌 杨向权)5月31日,随着海口市、昌江县、琼中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正式印发,海南省18个市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为做好河长制下一步工作,海南省及时调整工作重心,重点加强对乡镇编制工作方案工作的指导。
据悉,海南省共18个市县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三沙市境内没有河流,不纳入),218个乡镇(街道)基本都有河流流经或有湖泊分布,需编制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指导工作,近日,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派出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到东方市新龙镇、感城镇等乡镇调研,与乡镇政府人员座谈,面对面研究乡镇(街道)推行河长制工作思路和编制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根据调研结果,组织编制完成发乡镇工作方案模板,并发送到市县,以供编制乡镇(街道)工作方案时参考。
目前,各乡镇正在紧锣密鼓编制工作方案。按照计划,乡镇级工作方案将于2017年7月底编制完成。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