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1日讯(通讯员 皇甫佳)7月24日,山西省阳泉市副总河长、桃河市级河长、副市长潘海燕督查桃河河长制工作,市政府、矿区、平定县、郊区、城区、开发区负责人及市水务、环保、住建、农业、爱卫等部门参加督查。
潘海燕对桃河平定县、城区、开发区、矿区、郊区各段进行督查,现场听取工作汇报,针对污水收集、河道设障、违建拆除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潘海燕副市长强调,全面推进河长制是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政府负责人作为各级河长,一定要责任在肩、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等各项河长制工作任务。潘海燕要求,县、乡、村各级河长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河道巡查,积极履行职责;各县、区要加快制定乡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各项河长制配套制度,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针对督查问题清单,要逐项完善措施、加强管理、全力整治,限期完成整改。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