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6日讯 (通讯员 沈宇)近日,江西省九江市首次明确了《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责任清单》,并下发至水库、水电站、圩堤、泵站等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充分发挥工程防洪减灾综合效益。
《责任清单》明确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自身必须完成的职责任务:组织召开防汛会议,动员部署和研究总结防汛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指导工程备汛工作,每年汛前不得少于1次;及时掌握工程雨情、水情、工情等情况;工程长时间超汛限、警戒水位运行,或工程出现险情时要组织协调、现场指挥工程调度、防汛巡查、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等工作。
《责任清单》要求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必须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完成相关防汛工作任务: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及时修复水毁部位,强化工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组建防汛办事机构、成立抢险应急队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协调解决防汛组织、经费保障及工程建设管理等问题;制订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开展汛前检查及汛期安全巡查,掌握防汛工作准备情况和工程现状及安全度汛隐患,汛期耍深入工程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开展防汛值守、安全监测、管理维护雨水情工情等防汛信息监测及报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度汛方案和有调度权限的防汛指挥部调度令。
各地每年汛前要对照《责任清单》,结合防汛自查、督查和核查情况,逐座梳理并建立影响工程安全度汛的问题整改清单,并正式下达给本级的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要求其督促工程管理单位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限期处置整改到位,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