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3日讯 (特约记者 潘德美)为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梁平区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根据正式公布的阶梯水价制度,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年度作为计费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量分为三个阶梯,第一阶梯每户每年水量为280立方米及以下,综合水价按现行每立方米3.44元执行;第二阶梯每户每年水量为281—380 立方米 (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37元;第三阶梯每户每年水量为381立方米及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6.92元。
据了解,这次居民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梁平区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安装了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综合水价中包含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计价,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合表(含二次供水)居民用户综合水价按现行每立方米3.44元执行;学校、养老机构和部队食堂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加价0.1元,综合水价按每立方米3.54元执行;家庭人口超过4人,每增加1人每户每年各阶梯基础水量增加60立方米;城市低保户居民用水价格按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44元执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