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月6日讯(通讯员 孙太旻 马卫东)根据黄委“关于下达2006年部属水利基建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计划(第二批)通知”精神,经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并研究同意,内蒙古自治区速机沟小流域坝系、乌拉素小流域坝系、尔林兔小流域坝系及陕西省红石峁小流域坝系等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中的4条坝系获准批复。并按照国家投资、地方匹配的原则,分别明确了每条小流域坝系的建设投资额度。为了确保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批复意见还对陕西、内蒙两省(区)明确提出四条要求: 一是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按照《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程》、《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认真做好项目的检查和质量监督工作,及时做好完建项目验收的有关工作。 二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建设管理职责,全力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加强对项目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行基本建设“三项制度”。并认真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全面发挥。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建立资金专户,严禁挤占、挪用、滞留水土保持基建投资,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报账制度,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积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落实地方匹配资金,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是加强建设信息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各项基建统计报表、联系制度报表、财务报表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小流域坝系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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