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钩河流域位于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城西北部,距离县城45 km,流域面积118km2,覆盖称钩驿镇8个行政村, 11330人。系祖历河水系二级支流,有大于3km2的支沟14条,有小于3km2的支毛沟有24条,沟壑密度2.72km/km2,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五副区。多年平均降水量380mm,年均侵蚀模数5600t/km2.a左右,年输沙量50.83万m3。按照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防洪拦泥蓄水效益,充分合理利用水沙资源的指导思想,流域内共规划新建骨干坝15座,中型坝26座, 小型坝39座。
一、建设开局良好
该流域自从列入黄土高原小流域坝系试点工程以来,经流域机构投资安排建设前川、寨子川、崖头湾、安子坪等4座骨干坝,总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8.66km2,于2003年10月开工。截止目前,共完成投资206.13万元,占总投资的75%,总动工程量23.31万m3,占设计任务的75%。
2003年由国家发改委与水利部联合下达称钩河坝系新建骨干坝 5座,中型坝10座,小型坝14座。今年九月初对这批计划建设工程进行了实地勘测,完成了施工设计及上坝道路的测设工作。对于工程投资较大、设计标准较高的5座骨干工程,委托达华公司定西项目监理部面向全社会招标,中标单位为具有多年丰富施工经验的水利工程队。对于投资较小,设计标准较低的中、小型淤地坝,区水利水保局与定西金泉水利水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待汛期结束后,施工单位开始全面施工。
二、组织机构健全
区政府为抓好坝系工程的建设,专门成立坝系工程建设指挥部,由主管农业的副区长任指挥,关川河指挥部副指挥任副指挥,成员由水利水保、财政、计划、审计和有关乡镇领导组成,负责解决坝系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落实、土场占地问题及工程防汛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同时,为提高工程设计质量,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壮大水保产业,更好为坝系工程建设服务,区政府成立了龙腾规划设计院和定西金泉水利水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其设计资质为水利丙级、水保乙级,建设资质为水利叁级,人员由水利、水保及区直业务部门按照专业需要调剂。设计院配备计算机28台,电子经纬仪6台,水准仪32台,新购置价值10万多元的全站仪及制图处理软件一套。水利工程总公司配套大型挖掘机1台、装载机6台、推土机62台、三轮运输车26辆等机械化施工设备,专门用于淤地坝工程的建设。
三、质量控制到位
在称钩河坝系工程建设中,对工程质量实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首先对施工企业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管理制度进行严格审核。对用于工程建设的半成品、成品、原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等进行控制,凡未经项目监理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工地。这样一方面避免了因准备工作不充分、施工措施不落实、人力物力不到位或因质量安全措施不完善而仓促开工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将工程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保证了工程的高标准施工。事中控制:即工序控制实行“二级三检报验制”。第一级是为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指令施工企业建立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施工企业终检的质检机构与质检制度;第二级是施工企业在其内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填报“报验申请单”,报工程指挥部复验,经复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终验,保证做到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单元工程,监理工程师在评定表上签验收意见和评定质量等级,以确保每道工序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另外,质检人员全过程旁站监督,监理工程师随时巡视工地,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关键施工过程等实行旁站监理。对工程质量问题,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处理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接受经验教训不放过。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彻底查明原因,提出积极措施及妥善处理意见,并向项目监理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备案。事后控制: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继续进行观察、检测,收集运行过程中的情况。同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四、投资管理规范
称钩河坝系工程的资金按照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纳入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范围,严格按照确定的用途使用。在工程投资计划下达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将单项工程的概、预算提请财政部门审核,审核确认后的概、预算作为工程招投标及资金结算的依据。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建设单位向财政、审计部门提出申请,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审计,审定确认的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和工程款最终结算的依据。
实行工程资金专户储存制度。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国债资金专户,实行国债资金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按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向建设单位拨付建设资金。对于配套资金的落实,属市、区财政配套资金,先拨入国债资金专户,统一拨付。属群众投工、投劳配套的,要确定详细的考核定额、计量标准,健全考核记录体系。项目预备费的支出由项目法人提出申请,再报经项目概算审批部门会同建设资金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支出,项目法人应在批准的列支范围以及数额以内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制度程序支付。
来源: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建设管理办公室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