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6日讯(通讯员 喻东平)受国家环保部委托,12月23日,由陕西省环保厅主持,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三级环保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汉中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的专题汇报,了解项目试运行以来的环境监管、环境投诉和处理等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厅批复的要求进行环保措施的设计、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满足了环评批复和环评建议、要求。验收组还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修复完善等事项提出了要求,建议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由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承建和运营的汉中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是国务院统筹布局的全国31个综合性危废处置项目之一。中心地处汉中市勉县褒城镇柴寨村西沟,占地188亩,项目实际总投资1.571亿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建设规模为年处理危险废物1.9万吨,安全填埋1.4万吨/年,可处置危险废物43种。项目于2007年12月开工,2012年12月竣工,同时投入试运行阶段,各生产线运行正常。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业、生活、医疗等危险废物数量逐年增多,引起的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和复杂,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项目的建成,将填补汉中、安康两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安全处置这一空白。同时,该项目将辐射陕西商洛及湖北十堰市,使得这些地区的危险废物得到集中、有效、安全处置,对于保护汉江上游水质安全,保障下游人民身体健康以及“一江清水送北京”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