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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乘势而上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访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陆兵

  龙年伊始,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在羊城广州吹响了跨越发展的新号角。如何聚精会神抓落实、稳中求进谋发展?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陆兵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记者:2011年,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达到1114.1亿斤,一跃成为全国粮食总产量和商品量双第一的省份,水利的作用功不可没。2012年,水利如何为黑龙江的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大有力支撑?

  陆兵: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在40%以上。要切实肩负起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使命,夯实水利基础迫在眉睫。2012年,黑龙江省水利计划投资180亿元以上。建设防洪减灾、农村水利、水资源保障、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等四类工程893项,其中,新建432项,续建461项。为生活、生产、生态供水300亿立方米,新增水田260万亩,改善水田300万亩,新增水田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新增旱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其中大型喷灌面积121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70万亩;解决165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水稻控制灌溉技术推广面积达到300万亩;完成渠道硬化1500公里。

  记者:陈雷部长在讲话中对全面推进水利跨越发展提出了“十个下工夫”的总体要求。结合省情水情,黑龙江将在哪些方面下足工夫?

  陆兵:2012年是黑龙江省水利夯实发展基础、巩固发展态势、赢得更大发展的关键之年。其中有六项工作需要重点去抓。一是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千方百计增加抗旱水源,确保城乡用水安全,为抗春旱、保春种创造条件。二是重点建设防洪减灾、农村水利、水资源保障、水土保持和河湖生态修复四类工程,力求在工程建设质量和速度上实现突破。三是认真编制《黑龙江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等18个水利规划和部分地区引水工程规划。四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符合省情的“三条红线”量化指标,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建立水源地保护监管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快《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地方性水利法规的修订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涉河项目审查审批,严格执行水行政许可制度。六是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搭建水利融资平台。大力推进农村水利改革,进一步放开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权,倡导用水户参与式管理,实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记者:这次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水利跨越发展”,定位是真抓实干。黑龙江的水利工作目标、重点已经敲定,如何确保其落到实处?

  陆兵: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更是对各级水利部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为确保实现2012年各项工作目标,七项措施必须强化。一是落实责任,做到责任有主体、推进有措施、绩效有考核。二是加大投入,积极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三是加强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水利管理年”活动,重点加强质量、资金和安全监管。四是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严格督察。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审计等部门的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六是密切配合。全面强化团结治水、合力兴水的意识,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水利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合力。七是营造氛围。通过抓宣传,树典型,最大限度地放大政策效应,最大程度地突出水利地位,最大范围地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2月7日

董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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