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始终把解决现实中的水利问题放在重要位置。面对特大干旱,针对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实际,水利部明确提出,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水资源管理“红线”,严格执法监督,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以应对严峻的水资源形势,解决日益突出的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近年来,水利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实践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治水思路,水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有效地提高了用水效率和效益。但是,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的基本水情并未改变,水多、水少、水浑、水脏的问题日益突出,水资源管理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并且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经济开发双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我国水资源情势正在发生新的变化。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年缺水量达400亿立方米,近2/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仍有2亿多人,农业每年因旱成灾面积达2.3亿亩,特别是今年北方冬麦主产区发生的严重旱情,造成部分群众饮水困难,国家粮食安全受到威胁;长期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我国单方水GDP产出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不少地方河流开发已经远远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地下水严重超采,引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湿地退化、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水利部提出,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才能根本改变水资源的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低水平开发的现象,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有效解决我国严峻的水资源问题。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就是要不断完善并全面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划定水资源管理“红线”,严格执法监督。当前,要围绕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当前要着力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总量控制为核心,抓好水资源配置。一要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二要搞好水量分配和取水总量控制,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三要实行严格的取用水管理,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不再审批新增取水。四要继续推进水权制度建设,规范水权分配、转让等行为。五要切实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六要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七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
第二,以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要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建立全国用水效率和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二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三要加大节水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四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第三,以水功能区管理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一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二要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三要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抓紧建立生态用水及河流健康指标体系,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影响评估论证,对不符合生态用水指标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取水许可。四要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
第四,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区域水务一体化管理为方向,推进水管理体制改革。一要继续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二要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立“一龙管水、合力治水”的管理体制。
第五,以加强立法和执法监督为保障,规范水资源管理行为。一要加强水资源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建设。二要强化监督管理。
第六,以国家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既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兼顾社会可承受度和社会公平,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
第七,以重大课题研究和技术研发为重点,夯实水资源管理科技支撑。一要加强水资源基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二要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三要加强高新技术应用。
第八,以强化基础工作为抓手,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一要定期开展水资源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及时准确掌握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同时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生态环境等对水资源的影响,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二要加快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管理和水源地保护要求相适应的监控体系。三要加强水资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