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25日讯(通讯员 杨向权)9月20日至23日,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派出督导检查组,先后赴陵水县、保亭县、五指山市,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这是海南省自2017年3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开展的第六次督导检查。
海南省是全国河长制工作先行先试的8个省份之一,根据国家要求,海南省要于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虽然全省河长制工作总体进展较好,但各市县进度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为敦促部分切实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确保全省河长制工作同步开展,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9月18日就对陵水县、保亭县、五指山市下发通知,要求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面建立河长制总体要求的函》,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相关制度和监督检查,派出由省水务厅副厅长带队的督导检查组进行现场督查。
督导检查组先后与相关市县河长制办公室座谈交流、查阅材料、现场查勘,认真对照水利部提出的“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总体要求”,详细检查市县河长制工作责任是否清晰、任务是否细化、时间节点是否明确、工作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根据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海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近期还将继续对其他重点市县的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进一步敦促各市县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尽早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