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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河长制典范

2018-03-07

  广东省江门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行河长制,并把“五清”行动作为今年江门市河长制工作的重点,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改善水环境。

  创江门特色,树全省乃至全国典范

  2018年1月19日,江门市召开全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

  江门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林应武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五清”行动作为今年江门市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创出江门特色,推动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持续改善水环境。他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保护江门绿水青山的重要举措,按照“创出江门特色,树立全省乃至全国典范”的工作目标,谋划和落实好今年河长制工作。

  市长、市副总河长刘毅在会上对今年江门市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刘毅要求,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行河长制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今年江门市河长制工作重点是“见成效”,我们要精准发力,突出源头严控,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要因河施策,挂图作战,狠抓黑臭水体整治。抓好“五清”行动,出台“五清”专项行动方案。要注重系统整治,把推行河长制工作与建设美丽乡村、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创森”成果等结合起来。抓紧落实湖长制工作,因地制宜研究编制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

  书记、市长每月巡河一次

  江门市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列为市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及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清单。6月16日市委深改组会议确立“全市于9月底前全面推行河长制,创出江门特色,树立全省乃至全国典范”的工作目标,全市上下争先进位,高位推进河长制。市委书记林应武3次、市长刘毅5次专门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市总河长林应武书记、副总河长刘毅市长率先垂范,以河长的身份,每月均带队深入各地巡河。市、县两级河长严格执行巡河“三个清单”制度,力促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截至12月中旬全市已开展河长巡河 20585人次。

  去年6月底,江门市就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镇三级全部印发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市19名市级河长、96名县级河长、783名镇级河长、1342名村级河长和526名河道警长已全部到位,并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布;市本级以及全市7个市(区)、73个镇(街)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已全部成立,全市1051条行政村和265条居委会已全面设立河长制办公室或河长制工作室,市、县两级均增配3-6名人员编制。目前,江门市已完成河长制体系建设,全市已全面推行河长制,同时扎实开展河长制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推动“潭江模式”

  江门市选定潭江流域作为全市推进河长制的示范河流,现完成《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人大立法,在全省首个地级市以法律形式确立流域水质保护、河长监督考核机制。潭江流域河长制示范试行以来,已组织了4次季度考核约谈会议,对3名河段长发出预警提示;对2名段长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1名段长实行了“一票否决”,调整工作岗位;对2条河流河段长给予通报表扬,各奖励安排奖补资金100万元。同时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参照“潭江模式”,实行河长制水质保护、监测评价和考核激励工作。

  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管员”体系

  根据核查成果,组织层级制定河长名录。特别对跨区域河流,明确上一级要设置河长。如全市32条跨县河流(湖库)由19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江门市还在市、县设置了河长助理,并公布监督电话。

  全市规范设置了河长公示牌4396块,层层压实河长责任。按照“有挂牌成立、有工作场地、有工作设备、有专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河长制工作图”的统一标准,规范设置市、县、镇、村河长办。全市基层镇村共落实了1516名河道专管员和1776名保洁员。设立河道警长和民间河长,全市落实河道警长526名、民间河长594名,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管员”体系,全方位开展管水治水监督工作。

  加大河长制宣传培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河长制宣传活动,全市共制作河长制大型户外广告牌540个,设置河长制宣传牌4800个,悬挂宣传标语约3000多条,发放倡议书16300多份,印制宣传服装超过5000件,发放宣传单张超过25000份。全市共组织护河护水志愿服务活动215次,超过27000人次参加活动。全市组织开展了河长制培训活动204次,累计培训超过了12000人次。定期向省河长办报送了工作简报35份。水利部河长制工作简报第159期,省河长制工作简报第5、13、27、35期专题刊登了江门市相关工作成效。

  推进河长制 治水见成效

  在建立、完善、深化河长制体系建设的同时,江门市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挂图作战,实现污染源精细化整治。各级针对本辖区内重要河流,组织绘制河流整治目标进度图,将流域内各类污染源标绘在地图上,并按照整治完成情况定期更新,实行挂图作战,实现水污染精细化整治。

  ——统一行动,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砂场专项整治和治理水浮莲大会战。取缔西江违法砂场32个,规范27个堆砂场的设置和管理;全市累计投入4143万元专项资金,出动5.8万人次,清理水浮莲面积4.10万亩,确保不出现超10平方米连片水浮莲,实施该项河长制专项行动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水浮莲泛滥问题。

  ——突破难点,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0.7亿元实施江门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完成98%的年度任务。其中投入5.77亿元奖补资金,全面完成474平方公里黑臭水体流域内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关闭或搬迁养殖场858个。

  ——铁腕治污,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完成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619家、加强监管企业262家、整治提升企业296家,从岸上、从源头严控工业污染源。

  ——齐抓共管,开展全市镇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积极组织河道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和水体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开展全市河岸水面垃圾专项清理行动237次,清理河道垃圾8663吨;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34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73个,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2.53%;拆除或搬迁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食肆6间、大型企业3家;关闭或清空畜禽禁限养区养殖场8504户。

  ——生态优先,扎实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至2017年底,全市共完成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13.02万亩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组织完成9个湿地公园建设;组织编制了全市湿地公园建设总体规划和12个湿地公园建设规划,把《江门市红树林保护条例》列入立法项目,扎实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江门市落实河长制的一系列专项行动成效显著,“河长指挥、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模式高效有序,得到了全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粤水轩)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7日

粤水轩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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