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7日讯(通讯员 陈雯)近日,江西省安福县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县、乡法律顾问,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中聘请了9名讲政治、顾大局、法律素养高、具有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律师为县级总河长及县级负责河库河长法治特派员。聘任期限与所服务的河长任期同步。
据悉,河长法治特派员将重点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四大方面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在以下五个方面为河长决策提供科学、行之有效的参考意见。
一是协助监管保护。受河长委托,深入所辖河库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河库生态情况,分析河流污染成因,提出管理保护措施,协助河长科学编制河库保护管理规划。协助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保等责任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与执法工作。参与因监管保护本辖区河库产生的涉法涉诉工作。
二是提供法律建议。对推行河库监管保护有关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协助开展法律论证,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辖区内河库监管保护过程中相关矛盾纠纷苗头的情报收集工作,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和法律专长,积极参与调解河库监管保护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是开展法治宣传。开展“大走访大宣传”活动,走进所辖河库沿线企业和周边村(居)农户,宣传河库监管与保护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责任和义务。
五是参与综合治理活动。及时配合河长办组织集中开展的综合河流治理活动。适当时机,配合开展各类水污染综合治理主题教育活动,宣传政策,营造声势。
建立河长法治特派员机制,是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安福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致力于聚集引导各级各类法制工作人才,积极参与管理保护全县境内河流水渠、水库山塘,维护河库生态安全,确保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覆盖全县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河长法治特派员工作机制。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