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2月21日讯(记者 车小磊)12月19-20日,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主持召开座谈会,推进“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工作。座谈会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批示和胡四一副部长对做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工作的要求。
“七五”至“九五”期间,全国共建成653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有力地促进了一些老、少、边、穷山区的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十五”期间,在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依据规划,国务院批准建设400个高标准的水电电气化县,覆盖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0多万平方公里的1.6亿人口。经过5年的建设和努力,到2005年底共达标建成4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批示:“‘十一五’时期,应积极推广小水电等清洁能源技术,继续推进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2006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再建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目标胜利启动。
财政部农业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座谈会认真学习了《“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电气化建设管理的要求,认真分析了当前农村水电发展及水能资源管理的形势、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对电气化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以确保“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开好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