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淤地坝建设为构建和谐新青海发挥重要作用

2007-11-23

    截至2006年底,青海省已建成淤地坝152座,其中骨干坝28座,中型淤地坝44座,小型淤地坝80座。 作为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建设和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坝系工程建设在青海省取得显著成效。工程在解决农民的人畜饮水、交通、防洪、灌溉、增加坝地,改变农业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工程已成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一大亮点工程。

     一、淤地造田,促进增产增收

    以“淤”为基础,聚积土壤养分,增加水肥俱佳的沟坝地,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互助县西山流域是青海省最早建设的坝系工程,沟道坝系已初具规模,昔日的荒沟,如今已是土肥、墒好、产量高的沟坝地。该流域共建设骨干坝14座,淤地坝20座。通过调查,建成的淤地坝共淤成坝地60公顷,坝地粮食产量平均亩产300多公斤,较坡耕地提高了2-3倍,尤其在干旱严重的情况下,坝地抗灾效果、增产增收方面效益更加显著。为合理利用坝地,发展多种经营,乡镇水利水保机构在管好坝、用好坝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利用坝地创办苗圃基地,年出红沙柳插穗30万株,创收近1.5万元,不但解决了部分水保治理的苗木来源,而且缓解了淤地坝工程管护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合理利用水资源,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以“水”为根本,提高水资源利用,保障流域生态修复的水分需求,解决人畜饮水。全省建成的152座淤地坝,总库容2263.67万立方米,拦泥库容1360.1万立方米。利用坝系工程蓄水,共扩大灌溉面积758公顷,坝系建成区内水地不断增加,改变了当地粮食生产靠天吃饭的状况。湟中县总堡流域地处干旱山区,当地水资源匮乏,群众生活用水基本靠水窖或从别处人挑畜驮来解决。坝系工程建成后,改变了多年人畜饮水困难的局面,当地1200户农民的生活用水和4500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充足的水源改变了当地群众的生活卫生习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保障。

     三、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以“拦”为核心,拦蓄径流,防洪减灾,发展灌溉农业,促进农村产业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坝系建设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治沟打坝,带动了小流域各业生产,坝系建设与流域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大搞灌溉农业,发展水浇地,有力的促进了坝系建设区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在响应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粮食种植面积减少的情况下,大通山城景阳小流域坝系农业显现出了成效。流域建成骨干坝6座,中小型淤地坝29座,通过坝系建设发展水浇地150公顷、坝地29公顷,随着水地、坝地的增加,改变了当地广种薄收的生产方式,促进了退耕还林草,流域林地面积增加了24%,草地面积增加了8%,坡耕地面积减少40%。随着耕地的减少,富裕劳动力逐渐转向高收入、风险小的生产上来,重新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据统计,流域内开始进行蔬菜生产的农户增加了30%,富裕劳动力有80%以上的都参加了劳务输出,人均年收入增加近1000元。坝系建设有效促进了流域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合理布局,解决交通

    以“坝”为桥梁,合理布设淤地坝位置,最大程度的解决了农民交通问题。在淤地坝建设的前期工作中,深入实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满足建坝条件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要求,在已建成的152座淤地坝中,95%以上的坝都发挥了以坝代路的作用,这不仅解决了农民交通难的实际问题,而且激发了农民建设淤地坝的热情,更重要的是架起了通向新型农村建设的桥梁,实现新农村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双赢。

    2003年以来,为切实促进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障淤地坝建设在构建和谐新青海中发挥出应有作用,青海省各级水保部门从健全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入手,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与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是淤地坝建设成效显著的关键

    多年来,青海省各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全方位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把淤地坝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措施来抓。为此,青海省在淤地坝建设初期就提出了“加强领导、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创新突破、狠抓落实、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淤地坝建设管理指导思想,并成立了由省、地、县组成的淤地坝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层层建设管理体系,从组织上保证了淤地坝建设的顺利开展和科学管理。

    2、狠抓工程质量、提高防汛意识,是淤地坝建设的重要基础。

    在质量管理上,建设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并要求质检单位提前进入工地,编制质量管理办法,确定质量保证指标,并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在防汛管理上,将淤地坝防汛工作纳入省、地、县三级政府防汛预案中,并和主管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加大了淤地坝建设管理力度。

    3、推行“四制”,是淤地坝工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前提

    各项目县在淤地坝建设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行项目法人制,由县水务局作为建设单位负责淤地坝的建设和管理,县水保站具体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培训,以保证工程按期竣工。 

    随着三项制度的出台,青海省淤地坝工程从1998年开始推行工程监理工作,由监理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长年驻守在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和有关规范对所有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控,实现了质量、投资、进度“三控制”,为青海省骨干坝和中小型淤地坝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青海省在总结部分淤地坝试行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经验的基础上,从2006年开始在淤地坝建设中全面推行招投标制。通过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不仅引入了竞争机制,而且增加了工程建设的“透明度”,有效地杜绝了施工承包中存在的“关系工程”问题,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降低了工程造价,提高了投资效益。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透明度,青海省在淤地坝工程建设中实行了公示制。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建设任务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将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以公告牌的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管理好淤地坝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是淤地坝建设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由于淤地坝建设是一项投资多、周期长、效益大的工程,为此项目区各县积极采取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较好地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一是通过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方式,解决工程占地和淹没损失的补偿问题;二是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治理大户在土地开发中积极参与淤地坝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三专一封闭”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报帐制,杜绝挤占挪用,在保证了基本建设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

    5、明晰产权,分级管理,是淤地坝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

     一是骨干坝采取乡镇水利水保站统一管理。青海省对骨干坝实行双重管理,由县水务局与乡镇水利水保站签订管理合同,由乡镇水利水保站进行统一管理,确保了管护人员的稳定和管护人员的专业化,保证了乡镇水利水保工程管理资金的来源,做到了汛期有人管,险情有人报,岁修有资金,保障了淤地坝的安全运行和管护。

    二是中小型淤地坝采取乡村两级管理。中小型淤地坝由当地村委会管理,并与乡镇水利水保站签订管理合同,在管理上形成一套良好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通过层层签订管理合同,既减轻了国家的管理负担,也保证了坝系的安全运行和一般的工程维修,确保了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今后大规模淤地坝建设的运行管理提供了经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1月23日 

马良军 刘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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