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8月17日讯 2007年8月8日,蓝田县水务局举行了有主管水利副县长、县水务局、县水保项目办、华胥镇政府领导、包村、包片干部及工程所在村组的支书、主任参加的蓝田县红河坝系项目单坝工程移交会。
红河坝系项目位于蓝田县华胥镇境内,自2004年3月开工建设以来,已有18座淤地坝相继竣工,此次验收移交了10座骨干坝和中型坝(8座小型坝未验收)。这10座淤地坝已分别于2007年5月22日、6月7日通过了省、市联合验收,并有2座淤地坝评为优秀工程,4座评为优良工程。
根据蓝田县淤地坝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县水务局和华胥镇人民政府履行了工程移交手续,并由副县长陈崇军,为华胥镇政府颁发《淤地坝管理使用证书》。在接到使用证书后,华胥镇党委书记雷新刚代表华胥镇政府表示:工程移交后镇政府将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合实际制定管理使用制度,落实责任,管好、用好淤地坝,发挥更大效益。
会上,陈崇军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华胥镇政府及工程所在村、组要形成共识,要充分认识淤地坝工程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的重要作用;二是要制定相关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管好用好现有工程,确保淤地坝发挥其最大效益,为当地人民造福;三是华胥镇政府要继续发挥积极的协调作用,水务局要组织好后续工程的施工,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工程效益。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