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开始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以来,延安市有吴起、志丹、安塞、延川、延长、子长、甘泉、富县、宝塔区等9县(区)的13条小流域开展淤地坝试点项目建设,先后共下达投资计划1485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656万元,计划建设淤地坝462座,截至2006年12月底已建成各类淤地坝288座,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延安市淤地坝建设之所以建设顺利,关键是加强了淤地坝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截至2006底,全市累计落实淤地坝工程建设的市县配套资金6200万元,为淤地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延安市的主要做法是:在淤地坝工程建设过程中,延安市水利水保局积极向市政府、市财政申请淤地坝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争取市政府的支持,经过积极努力的工作,市政府决定淤地坝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由市级财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40%,并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予以解决。目前已落实市级配套资金2805万元,根据工程进度及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已拨付市级配套资金2379万元。同时为确保县级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求各坝系在办理报批手续前,必须将县级财政拨款手续复印件报市局审查,县级配套资金已落实3395万元。2006年省、市先后两次在检查工程进度的同时,对资金的使用和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表明延安市各县淤地坝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到位较好。正是由于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才有力地促进了该市淤地坝工程顺利进行。
来源: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淤地坝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