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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建管并重求创新 扎实推进求发展

2011-03-28

湖北省水利厅代表发言

  近年来,湖北省农村水利工作始终把握中央和省的大政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找准农村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点”,注重人民群众迫切要求的“结合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不懈大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立足“三农”主体,立足民生热点,不断掀起建设高潮,5年来,全省平均每年开工完建各类水利工程22万余处,投入机械台班280万个,年均完成土石方4亿m3。共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000万亩,新增、改善除涝面积1000万亩。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一是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摆在空前重要的位置,省委书记、省长多次做出指示,亲自到会部署,省四大家领导经常深入市县抓督办。各市县建立了农建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举措强劲。每年汛期一结束,省委、省政府就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灾后重建工作,谋划秋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同时,狠抓组织落实,从省到各地都成立了领导保障、质量保证、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等机构,及时解决农田水利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狠抓政策落实,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已出台的农建相关政策;另一方面于2010年8月以省政府名义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强化了公共财政投入、县级农村水利规划统筹、省级资金整合、完善建设管理、完善长效机制等8个方面的力度。狠抓部门配合,通过加大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力度,形成推动农建工作的合力。狠抓检查督办,采取重点督导、巡回督导、舆论督导等方式,促进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平衡发展。三是规模超前。5年来,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每年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工程量、综合效益均超计划10%以上,实现了工作力度、资金投入、保障措施、综合效益逐年提升的目标。四是实绩明显。通过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有力地改善了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生态条件,促进了农村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水利支撑。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多次在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二、创新争位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民生热点、民意焦点。5年来,我省坚持按照“规划统筹、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共建”的原则,开展了大规模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2005~2010年,共投入23.0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99亿元、省级财政投入4.62亿元、市县财政投入1.51亿元、农民群众投劳筹资7.92亿元),完建小农水工程443个,整修渠道近1.5万km,新建、改造水源工程8000余处,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74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3万吨。工作中,我们力求实现“四个创新”。一是创新竞争激励机制。制订了《湖北省小农水重点县竞争立项暂行办法》,按照“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差额申报、现场答辩、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小农水重点县,变“相马”为“赛马”,充分调动了各地的积极性。二是创新绩效考评机制。制定中期考评和竣工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采取全面考评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做到初期有工作布置、中期有监督检查,完建有竣工验收,从严控制绩效考评各个关口。同时,坚持将考评结果向全省通报,并作为重要绩效因素纳入下年资金分配依据,对管理不力的地区要求限期整改,并调整资金分配额度。三是创新责任连锁机制。将项目申报审查、建设管理、考评验收、建后管护各个程序环环相扣、层层把关。对未完成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不予申报立项;对建设管理中发现重大问题且未及时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对考评验收不合格的及时通报严格惩罚。四是创新建后管护机制。一方面开展“回头看”。对上年度及以前项目的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整改要求,将评价结果和整改效果与下年度计划安排挂钩,与重点县竞争立项的评分挂钩。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模式。对山丘区推行“产权受益户共有制”改革;对大中小型灌区田间工程推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模式;对有经营能力的,推行“以林养渠”、“以鱼养堰”、“以库养会”的管护模式。

  三、稳粮增收加快灌排设施体系建设

  我省始终坚持将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作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常抓不懈。大型灌区方面:“十一五”期间,我省32处大型灌区骨干工程共投资22.231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9662亿元、地方配套资金9.2657亿元),共改造渠道1445km、建筑物3115座,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0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2.5万t,年新增节水能力7亿m3,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1提高到0.46,灌溉效率提高10%。中型灌区方面:“十一五”期间,开展了8个农发重点中型灌区建设,共完成投资1.4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76亿元,地方自筹0.67亿元),共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近70万亩。大型泵站方面:基本完成了列入国家规划的60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任务,累计完成投资21.57亿元,改善防洪面积3万亩,新增排涝面积4万亩、改善排涝面积2048万亩,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一遇。同时,积极做好25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相关工作,其中8处泵站已完成2010年度建设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力求实现4个突破。一是项目管理有突破。严格“四制”管理、严格资格审查、落实准入制度,特别是对建设过程全程监管,对存在施工问题的企业,采取不良行为记录通报、黑名单驱逐水利建筑市场等方式,严肃市场行为,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作。二是质量保证有突破。积极推行“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4级质量保障机制,控制质量细节,强化质量管理监督。除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检、巡检外,还采取“飞检”方式随时监控灌排工程建设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同时,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重要作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资金督察、工程稽察、审计检查、纪检监察四位一体的省、市、县三级监督体系。三是制度建设有突破。制定下发了《大型灌区建设管理手册》、《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建设管理手册》、《大型灌区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我省灌排工程建设从立项审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年度项目竣工验收等都有规可依、依规办事。四是整改提高有突破。通过日常自查、接受检查、配合督察、验收核查等不同环节不断发现建设管理问题,对所有问题及时进行认真清理,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做到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项工作;针对问题程度不同,采取现场督办整改、书面通知整改、通报政府整改等方式加强督办;为防止整改走过场,落实整改专班,将每一个问题的责任主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时间全部落实。

  四、民生优先狠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2006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提前5年完成规划内1609.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的战略决策。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解决1800多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中央两个五年规划任务总和的112%,是“十一五”规划任务的2.2倍。去年9月底,湖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专题询问和审议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工作中,我们着力坚持四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水利厅设置了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各市、县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形成了上下对口、运转高效的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07〕14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决议》、《湖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已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即将出台。同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投资达71.5亿元,省级投资22.89亿元,市县财政通过多种渠道筹资20多亿元。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1亿元,并从银行贷款12.3亿元用于省级配套,确保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需要。二是强化科学规划。根据供水设施、水源、地形和人口分布等条件,通过优选清洁水源、优化供水布局、发展集中供水工程、选择适宜净化技术等措施,力求最大、最优发挥工程效益。三是强化建设监管。严格工程建设“四制”管理,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落实项目公示制度,确保了工程建设规范运行。四是强化运行管理。一方面明晰产权,规范经营方式。如依托水库水源建设的水厂,由水库管理单位管理经营;民营资本参与建设的水厂,由私人老板负责经营;城市管网延伸工程尽量移交给水厂经营者统一管理。另一方面依规定价,合理收费。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通过收取基本水费,包用一定的基本水量,促使用水户饮用安全水和维持工程基本运转;通过计量收费促进节约用水和实施公平交易。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围绕提高农业防洪抗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加强民生水利建设,全面推动农村水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2011年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农田水利“大江杯”创先争优竞赛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掀新高潮、再现新跨越。切实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制定科学性、操作性强的竞赛办法,深入推进“大江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总结、深入推广成功经验,通过“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形式,指导、引导各地搞好面上的农田水利建设,全力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抓手,全力保障民生发展再上新台阶、再有新突破。积极适应小农水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全力以赴抓好37个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3个现代农业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和19个小农水专项工程建设。按照省、厅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加强服务指导、细化保障措施,力争建设管理水平、实施效果位居全国前列的工程项目。

  三是以农田灌排设施建设为重点,全力实现农业基础再展新面貌、再做新提升。继续狠抓列入规划的21处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基建程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首批开工的6处泵站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剩余15处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突出抓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32个大型灌区、5个农发重点中型灌区工程、3个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加大建设管理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四是以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为目标,全力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再有新发展、再做新贡献。组织完成好省级和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等工作,精心组织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1年年度建设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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