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利厅副厅长张伟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将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
我省列入专项规划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共17座,批复概算投资111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0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6万元),已下达计划资金1093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94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995万元),已到位10723万元,到位率为98.03% ,其中中央资金到位7943万元,到位率100%,地方配套资金到位2780万元,到位率90.45%),已完成投资10262.19万元,占应完成投资数的91.84%。主体工程已完工的水库16座,其中15座水库全面完工,完工率88.24%,竣工验收9座,竣工验收率52.94%,正在扫尾的水库有1座。专项规划内的17座病险水库,有专管机构的15座,属乡镇水管站管理的2座,已批复水管体制改革方案的水库15座,占应批复的100%,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应落实数额508万元,已落实507万元,占应落实数的99.8%,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应落实数额343万元,已落实202万元,占应落实数的58.9%。
二、主要做法
为如期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质量与安全等,我省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做法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计划下达后,省、厅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进度计划。各项目所在地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强化责任,狠抓质量、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是落实责任。我省列入专项规划内的病险水库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和规定开展工作,落实了工作责任制,明确了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三级责任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建了建设管理机构,明确了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
三是严格程序。各项目法人认真执行水利部和省有关基本建设规定,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要求,公开招标选择了具有水利水电二级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了施工任务(只有一家为丙级);项目监理单位都能够按照规范和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工作细则,监理人员均持证上岗,确保了工程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是认真整改。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改工作会议后,我厅及时召开了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对全省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后,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全省在建的病险水库进行全面检查,并下发了检查通报。针对稽察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省下发了《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参与规划建设的相关单位要着力整改项目前期和设计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前期工作“回头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工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务之急和重中之重,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和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明确任务。我省对未竣工验收的水库逐库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主体工程完工、全面完工和竣工验收的时间节点和验收责任单位,落实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确保年内全面完工并通过省级验收。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目前影响或制约我省病险水库按期全面完成任务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物价、工资的上涨,前期深度不够引起的设计变更导致部分病险水库出现资金缺口。主要是乐都李家水库由于防渗墙设计方案由高压喷射灌浆变更为垂直防渗墙,投资由原批复的1378万元变更为1800万元,投资增加了422万元,东湾寺、塔什秋水库批复投资为1044万元和1550万元,已下达投资938和1491万元,三座水库共缺口资金587万元。
四、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我省按照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拟进一步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一是再次召开由地方政府、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逐库落实验收计划,明确竣工验收的具体时间和验收责任单位。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力争使未到位的配套资金和缺口资金尽快到位。
二是由主管领导带队,逐库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验收准备情况,现场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的困难和问题,对有缺口的工程项目协调县政府筹措解决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对进度慢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投入,力争加快进度;对资金审核、审计安排不了的项目积极协调财政、审计部门尽早安排资金完成情况的审核和审计,加快审核和审计进度;对竣工验收资料准备不全的项目,省厅派专家帮助和指导加快资料的准备。
三是积极加快竣工验收进度,完工一座,验收一座,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