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书记李文汉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将西藏自治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
西藏自治区共有32座病险水库列入《全国重点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其中,拉萨市8座、日喀则地区12座、山南地区9座、阿里地区3座。小Ⅰ型水库5座,小Ⅱ型水库27座。2007年5月底完成了全区32座小型病险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9月份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10月份完成了《西藏自治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三年实施方案》,并上报水利部汇总。2007年11月份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规划内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资金13500万元,到位率100%。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密切沟通、积极协调,严把技术审查关、财务评审关、建设管理关,及时下拨资金、及时跟踪检查。截目2010年4月,以上资金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全部拔付到位,到位率为100%。
目前,32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己全部完成了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财政评审、概算批复等前期工作。其中,已开工项目有32座,开工率达100%。已峻工、投入运行并完成验收的有6座,已峻工、投入运行、待汛后组织验收的有19座,目前正在施工、年底前能完成验收的有7座。年底前,按规定完成峻工验收率达100%。
我区3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实施后效益十分显著,将恢复和新增库容2097.45万立方米,增加保灌面积13.25万亩,恢复和新增灌溉效益608.82万元/年,受益人口达3.52万人,水库运行安全将得到明显提高,有效提高应对干旱缺水时期供水保障能力。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到岗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区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遵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技术规范,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程。自治区和项目所在地、县均成立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在地、县两级均签订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建立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领导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人,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把责任落实具体环节,岗位和人员,职责履行到位。
二是控制各时间节点,巡查督办。按照年底前全面通过竣工验收的要求,自治区水利厅逐库制定了实施方案。逐库落实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人层层负责制,全面推进水库大坝 “三项制度”管理,我区大坝安全鉴定己全部完成,将按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和分级管理原则,进行资料整理、核定,归库归档,已公布各水库的巡视责任人,落实对水库的巡查检查责任制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水库除险加固条件十分艰苦。我区病险水库大多位于平均海拔均4000米以上,地处偏远的山区,交通十分不便,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十分艰苦,而且,每年施工期较短,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度。
二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后运行管理手段落后,如何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尚面临新的困难。我区大部分小型水库地处偏僻,由于受人员编制和地方财政限制,落实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经费难度较大。
四、对策措施
今年11月底前我区将全部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的竣工验收任务。为完成这一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目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强督导、严格标准,着力在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抓好重点环节、加快验收步伐上下功夫,集中力量组织竣工验收,狠抓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项目法人责任的落实,全面打好攻坚战,确保11月底前如期全面完成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二是强化安全责任,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对正在实施除险加固工程的水库,做到度汛预案和管理制度到位,责任细化到人,方案切实可行,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处理好施工进度、质量与水库安全度汛的关系,严禁超汛限水位蓄水,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完善建后运行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效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我区将以此次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小型水库防汛监测预警系统,逐步落实管理人员、管理经费和调度运行制度,全面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水库工程效益。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推广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确保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不断提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为促进西藏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