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水利厅厅长纪冰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将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
我省列入国家规划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共295座,其中列入第一、二批规划5座大型、19座中型,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加固项目共271座,其中大型3座、中型62座、重点小型206座。
截止2010年6月30日,《专项规划》内271座病险水库累计下达计划34.4亿元,累计到位资金30.8亿,中央和省级资金到位率100%,市县配套资金到位率50%,累计完成投资29.4亿元,占下达计划的85%。其中:
3座大型水库加固工程,累计下达计划5.89亿元,累计到位资金5.89亿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到位率100%,累计完成投资4.33亿元,占下达计划的75%,目前,梅山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响洪甸、花凉亭2座水库正在实施。
62座中型水库加固工程,累计下达计划17.34亿元,累计到位资金15.66亿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到位率100%,市县配套资金到位率近50%,累计完成投资15.1亿元,占下达计划的87%,目前,已竣工或主体工程完工54座,其余8座因放水涵导流或灌溉需要,工程计划汛后全面完成。
206座重点小型水库加固工程,累计下达计划11.36亿元,累计到位资金9.44亿元,中央和省级资金到位率100%,市县配套资金到位率53%,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占下达计划的88%。目前,已竣工或主体工程完工(含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163座。
专项规划3座大型、62座中型、113座重点小型水库已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其中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落实率95%,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85%。
二、主要做法
按照水利部3年完成病险水库加固的统一部署,几年来我省稳步推进病险水库加固工作。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责任人,省政府把病险水库加固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目前,省政府免去了大型水库全部市县配套资金,调整为省级配套,并向任务较重的滁州市调增了5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各市县也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其中池州市政府贷款近1个亿用于水库除险加固配套资金。按照水利部要求,今年年初我省按照“大中型水库年底前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重点小型水库年底前竣工验收的要求”逐库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分解任务,强力推进建设进度。我省通过稽察、检查等措施,加强“三制”执行、质量安全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病险水库加固各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验收工作,保证了完工项目及时发挥工程效益。对审计署审计、水利部稽察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跟踪整改落实,有关问题均已落实整改。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小型水库因投资较大、概算投资远远超过450万元定额补助标准,主体工程难以全部完成。我省206座重点小型水库中央和省级资金以450万为基数承担70%,即每座水库补助315万元,其中: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县每座水库补助390万元、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每座水库补助450万元。按照450万元的投资基数,大多数水库可以完成主体工程;但是仍有40多座水库,因地处山区、大坝较高(大部分超过25m),加固需要的资金较多,批复概算平均在900万元/座以上,虽然各地加大了资金调剂和配套力度,但依靠目前到位资金主体工程难以完成。
二是工程验收任务重、环节多。大中型水库验收要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技术预验收、审计等环节,验收环节多、任务重,特别是重点小型水库由于数量较多,基层政府审计普遍进展较慢,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进度。
四、对策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逐级落实责任,整合主管部门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有力、有序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脱险。针对部分重点小型水库建设资金不足的情况,近期组织专家,按照确保水库除险的原则,逐库进行督导,逐库核实主体工程缺口资金。督促市县落实配套资金,与省财政厅协商,争取适当增加省级配套资金,对其中部分投资较大的水库,积极争取中央增加补助资金。
三是加快建设进度,加强验收指导。进一步逐库细化实施方案,逐库进行调度,对进度慢的地区进行检查和跟踪督导,必要时挂牌督办。进一步逐库细化验收工作计划,跟踪督促水库验收进展,督促已完工项目和投入使用验收项目审计后尽快竣工验收,整合专家组,加大对蓄水安全鉴定(评价)等验收工作的技术指导。
四是强化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狠抓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和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不良行为公示、处罚等管理制度,继续抓好安全度汛工作,开展经常性稽察、质量和安全检查,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督促各地处理好进度、质量与安全的关系。
五是定期通报进度,严格目标考核。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定期通报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联合省民生办对目标完成进度较慢的地区进行督办,按照《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对责任制落实、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工程进度与验收、质量与安全等内容严格进行考核。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和陈雷部长重要讲话精神,保证年底前按计划完成病险水库加固任务,并按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保证工程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