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厅厅长钟想廷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将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展情况
我区列入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548座,其中大型8座,中型77座,小(1)型463座,累计下达投资计划547841.1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89576万元,地方配套158265.15万元。中央投资389576万元全部到位,自治区应配套的83718万元已100%到位,市、县级应配套的74547万元已100%落实。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区专项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累计完成投资482831万元,占已下达投资计划的88.1%;完成项目406座,其中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或竣工验收300座,基本完工待验收106座;正在施工的水库142座,我区将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所有水库年底前完成并验收。专项规划内水库管理单位已全部完成定性定编工作,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均由本级财政负担,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均按当地政府核定的拨款数额落实到位。
二、主要做法
广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马飚主席多次专题听取汇报并做专门指示。专项规划实施以来,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如期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在水利部的指导下,我们严格执行水利部有关规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有序地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逐库落实工作责任,逐库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个水库都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责任人。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采取捆绑招标、打捆监理、限时开工、限时完工的方式实施工程建设管理。按照水利部提出的今年底前全面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的要求,我区逐库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中的主体工程完工、全面完工和验收等时间节点以及验收责任单位等内容进行了逐库对接,明确了主体工程完工、全面完工和验收等时间节点以及验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采取严格的督查检查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是高度重视在建水库安全度汛。对在建水库安全度汛方案逐年制定、逐项对接、逐库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专门召开在建水库安全度汛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水库安全度汛,务求在建除险加固水库安全度汛。
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着力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抽查和检测工作,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率71%;对审计、稽察、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我们均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是举全系统之力加快建设进度。按照汛前汛后赶进度,汛期保安全度汛的思路,水利厅采取领导包市、处室包点的办法,强化督查,长驻现场,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建设进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滞后。目前,我区共有27座水库工程进度滞后,特别是今年4月才下达完投资计划的18座大中型水库,汛后才能全面组织工程主体的施工,有效施工时间短,后续建设任务重。
二是部分项目受设计方案变更制约,难以加快施工进度。按有关规定,重大设计变更须参照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批程序进行报批,审批周期长,加上重大设计变更的标准不明确,影响大中型水库按程序及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是验收时间紧、工作量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今年下半年,我厅和各市水利局要组织248座水库的竣工验收或主体投入使用验收,时间紧、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特别是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量大,对建设主管部门的技术力量和组织能力经及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审计进度的要求高。
四、对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针对我区实际,采取更加有力措施,确保在201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一是强化公示督办,加快建设进度。我们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今年年底前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列为各市2010年绩效考核指标。自治区每半个月对各市建设进度、配套资金到位、投资完成和验收情况进行排序,对进度和验收严重滞后的市、县(区)和项目,将在《广西日报》上登报公布,并给市、县主要领导写信通报,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二是强化督查指导,突出抓好重点难点。把工程进度滞后的水库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督查。对施工、监理力量不足导致工程进度滞后的项目,约谈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同时向现场派驻建设管理专家,指导加快进度;对受设计方案影响的项目,派出设计专家现场服务,加快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对受群众干扰或征地拆迁困难的水库,我厅将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报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协调加快解决。
三是规范验收管理,及时组织验收。我们将抽派专门的技术力量,组成验收专家组,组织、指导全区水库验收工作,把好验收的质量关。结合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组织编制验收工作指南、培训参建各方的验收工作人员、逐库制定验收准备工作方案、联合审计部门制定专项规划病险水库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方案、建立验收工作示范项目和示范县,以点带面,全面规范地推动水库验收工作。
四是强化激励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情况和年终考核、评优评先、项目安排等挂钩。对由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责任造成项目未能如期完成任务,或造成工程质量严重问题的,我们将把责任单位及责任列入黑名单,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通报全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先进市县和项目参建方给予表彰。通过奖优罚劣,激励各方各尽其责,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