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席台

胡四一出席并讲话

会场
本站5月25日讯 (记者 赵英霞 韦凤年 肖丹)2006年5月24~25日,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主办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专题研讨会在京召开。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会议并讲话。有关专家介绍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理论,试点城市作了经验交流。
胡四一指出,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是当前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水利不仅要为人类服务,还要为生态系统服务。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需要保护或修复水的赋存形式——水生态系统,需要采取综合措施保护水资源存在的条件。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的出发点是选择不同类型的水生态系统,开展试点工作,探索保护与修复的模式和技术,建立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总结工作经验,为全国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提供借鉴和示范,为治水新思路的实践提供丰富的内容和创新的技术方法。
胡四一强调,各地要在组织、资金和人力上予以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首先要争取政府的积极支持。它是一项区域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不仅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而且需要政府在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方面做好预算和投入安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也可争取将一定的水资源费,投入到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去。
胡四一指出,建立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标准体系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有的工程建设标准,增加和完善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内容,或者提出新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以满足水利发展与生态及环境相协调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末,建立起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工作体系、技术规范体系以及保障机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会上,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科院及水利系统的专家围绕河流生态修复规划的原则,河流生态需水规律,河流、湖泊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问题做了专题报告。试点城市武汉、桂林、莱州、无锡、丽水、凉山州的代表介绍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工作思路和成功经验。专家们在现场点评中,对试点城市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提出要注意规划的整体性,要做到保护与修复并举、阶段目标与长远规划有机结合。最后,水资源司负责人介绍了关于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指导意见等有关技术文件,参会代表针对试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水资源管理司司司长高而坤在会议总结中说,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具有长期性与艰巨性。他要求各试点城市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保护与修复的关系,突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要正确处理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追求自然多样性,努力实现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水资源司、国科司、规计司、水科院负责人以及有关省、流域机构代表5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