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1月9日讯 日前,海委组织制订了《海河流域基本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立流域水权制度”的总目标,明确了包括“制定明晰的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和高效的监督管理体制”等内容的近期目标。
海河流域省际河流众多、水资源短缺、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省际河流的上下游、左右岸间争水纠纷频发。由于大部分省际河流没有水量分配方案和明晰的初始水权,更缺乏水权管理制度,影响了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海委把“初步建立主要跨省河流的基本水权制度”作为“十一五”主要突破点和重要工作之一。
《方案》明确,“十一五”期间,要根据省际河流特点、水事纠纷情况和管理工作需要,采取先简后繁、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方式开展流域水权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制订2条省际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编制省际取水总量方案,开展2项水资源专项规划、4个流域(水库)水权管理制度建设和1项专题研究等一系列工作,实现“初步建立重要省际河流基本水权制度”的目标。
近日,海委已将《方案》上报水利部。同时,正积极组织开展《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如漳河上游水资源规划、漳河上游和官厅水库上游水权管理制度建设、省际取水总量控制方案编制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