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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不断加快水保治理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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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6 |
本站6月16日讯(通讯员 徐海源 记者 李建国)记者从内蒙古人大常委会日前召开的贯彻《水土保持法》座谈会上了解到,自治区近年来不断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6年底,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万平方公里。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冯国华在座谈会上介绍了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各级水利水保部门在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不断加快。到2006年底,全区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5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水蚀面积的63%。特别是“十五”期间,全区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实施了京津风沙源等多项治理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9万平方公里,比“九五”期间增加了36.7%。水土保持为全区生态环境的“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历史性转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着力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主要工作来抓。1996年以来,全区累计审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7000余项。依法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700余件。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就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以及自治区经济社会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形势发表了重要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哈斯巴根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全区水土流失仍然比较严重,生态环境仍很脆弱,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重道远。希望自治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一步搞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发改委、环保局、交通厅、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委、办、厅、局以及北方电力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等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日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2个工作组深入全区各地检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的情况。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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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源 李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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