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6日讯(特约记者 谢奇)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就贯彻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并联合转发规划有关内容,要求各地切实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河道岸线资源,助推长江经济带和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2016年9月,经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水利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分析了长江、汉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岸线开发利用的要求;按照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需求,划分了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及开发利用区等四类功能区,并对各功能区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
湖北省水利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准确把握要求,切实提高认识,把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加强河道岸线资源保护。要以岸线规划为依据,强化河道岸线资源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河道岸线资源有序利用;开展岸线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进一步创新岸线资源管理机制;重点围绕保障岸线规划顺利实施,促进长江岸线依法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妥善处理好河道岸线保护与沿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及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等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加大对工作成果的宣传力度。
湖北省水利厅还将制定贯彻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推进方案,对长江大保护进一步安排部署,并以宣贯会、现场调研、专项督查和编制负面清单、建立工作试点等多形式,全力推进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