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的省水质检查组,于2005年12月16日至12月28日,对全省18个市县的22个供水企业的水质管理和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的水样合格率和基本合格率达到了100%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按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中的要求检查出厂水、管网水常规检验项目37项指标;二是按照水质管理检查细则检查各水司水质管理机构与安全工作制度、化验室岗位与人员管理、仪器设备与标准物质、检测项目与频率、资料填写与归档、检测过程分析与质量控制、化验室设备与环境等7项内容。检查方法是:在省检查组监督指导下,提取出厂水、管网水水样,送至海口(海口水司水样送松海供水公司)水质监测站检验(检测结果见附表)。与此同时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察看的方式, 检查各水司水质管理机构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对照今年7月份该局对部分市县供水企业水质管理抽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复查,整改效果。最后按照水质化验结果和水质管理情况各占50分进行评分。
从检查的22个供水企业44个水样结果来看,有34个水样所检测的37项指标全部达标,水样达标率为77.3%,其中有14个企业(海口市自来水公司、海口琼山自来水公司、三亚中法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儋州市自来水公司、文昌市城基供水有限公司、清澜自来水公司、琼海市自来水公司、万宁水业有限公司、陵水县自来水公司、乐东自来水公司、昌江县水业有限责任公司、洋浦自来水公司、琼中县自来水公司、定安县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和管网水水样常规检测全部合格,企业水质合格率达到63.6%,其他8个企业的16个水样中有6个水样合格,10个水样仅单项不达标,为基本合格,即这次检查的水样合格率和基本合格率达到了100%。
来源:海南省水务局网 200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