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年投入逾5270万元对口支援汶川灾区
兴建30多座供水灌溉堤防工程
本站10月6日讯(记者 粤水婷)从今天(6日)水利厅有关会议获悉,根据省政府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制定的《广东省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广东水利将对口支援汶川县灾后重建,首期启动的水利项目预计总投资5270.68万元。
广东省水利厅将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汶川县灾后重建水利工程,首期启动项目预计总投资5270.68万元,援建30多座水利工程和资金投放为三大项:供水工程1154.56万元;灌溉工程668.62万元;堤防工程3447.5万元。
相关市需具体投入资金:广州市3556.5万元;佛山市27.73万元;东莞市0;中山市0;珠海市96.35万元;江门市514.57万元;惠州市112万元;汕头市212.5万元;湛江市111.32万元;肇庆市242.01万元;茂名市110.50万元;揭阳市160.50万元;潮州市126.70万元。
据了解,目前广东水利厅以及相关市水利系统已先后向对口乡(镇)派出工作组进行项目协调,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考虑群众生计的基础设施,同时也要充分考虑水利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先考虑关系到群众生计的供水工程如饮用水、灌溉等;针对汶川县灾后水利基础设施损毁严重,防汛形势严峻的特点,项目建设中要一并考虑水利系统防洪工程建设;对一些非工程设施,如防汛、水文等监测、预警设施及生活、办公设施等尚未对各对口单位作安排的拟由水利厅直接与省政府协调解决。
据了解,省水利厅将按照水利部审批通过的《汶川地震四川水利灾后重建规划》和四川省汶川县灾后重建对口支援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采取建设一宗、发挥效益一宗、竣工验收一宗、消号一宗的原则进行。同时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不滞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工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标准、概算进行,不攀比,确保在三年对口支援水利重建工作中,每年都有水利项目建设完成。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