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韩江下游饮用水源汕头重拳出击
铁腕清理拆除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非法输砂带
本站8月28日讯(记者 粤水婷 通讯员 尚水萱)日前,汕头市政府铁腕清理拆除韩江下游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建设的输砂带,严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近期尽快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韩江下游饮用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规,汕头市政府决定清理拆除该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输砂带,严禁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及装卸等设施,明示凡在韩江下游汕头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非法建设的输砂带,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于2008年8月25日之前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汕头市政府要求金平、龙湖、澄海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环保、水利、公安、城市管理、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好非法输砂带的清理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非法输砂带的清理拆除。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对拒绝、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