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河道及珠江河口采砂一律实行招投标
拍卖所得收益将用于水利建设和执法管理
本站8月17日讯(记者 粤水婷)“省管河道和珠江河口的采砂一律实行招投标,拍卖所得收益用于水利建设以及执法管理;涉及采砂需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必须以水利部门颁发的采砂许可证作为审批依据。”这是来自日前省政府召开省管河道和珠江河口采砂执法联席会议上的信息。
近期媒体陆续披露不法分子疯狂盗采河砂令人发指的案例引起广东省领导以及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不久前(8月11日),省政府召开了省人大农委、法工委,省公安厅、国土资源厅、法制办、省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航道局、广州海事法院以及深圳海事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省管河道和珠江河口采砂执法联席会议。
会议认为,近期广东若干部门互相配合强化执法,河道采砂管理取得明显效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违法者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正常的河道管理秩序。但目前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河道采砂执法管理形势还十分严峻。省管河道、特别是珠江河口地区偷采、滥采河砂现象比较严重,水政执法力量单薄,还没有形成合力,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依法管理的力度不大。
会议对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提出,省管河道以及珠江河口的采砂管理和执法由省水利厅作为责任主体;省海洋与渔业局积极协助,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省管河道和珠江河口的采砂一律实行招投标,拍卖所得收益用于水利建设和执法管理;涉及采砂需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必须以水利部门颁发的采砂许可证作为审批依据。
会议还提出,从维护河道安全、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而不能把河砂仅看作是资源,从满足市场需求出发实施管理,珠江河口河砂开采管理要实行公开招投标,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水利、公安、国土资源、海洋渔业、航道、海事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执法,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周密部署迅速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危及防洪、航运安全,影响水利工程、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安全的非法采砂行为,加强夜间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运砂船的管理,严厉打击妨碍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并建立采砂者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要求在加强河砂管理和执法上要三个转变:珠江河口采砂管理要从审批向公开招投标转变,实施阳光作业;打击非法采砂要从分散执法向联合执法转变,提高执法效能;对非法采砂的处理要从经济处罚向依法起诉转变,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资源和省管河道不受破坏。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