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专家高度评价:新丰江水资源有偿使用是有益探索
保护生态环境构筑健康河流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
本站12月15日讯(记者 粤水婷 通讯员 何信)以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郑华博士为首的专家组,日前对《新丰江流域水资源有偿使用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一举措有前瞻性和敏锐性,探讨建立既能充分体现水资源价值、又易于操作的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对保护生态环境、构筑健康河流、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大有裨益。
新丰江是广东境内东江的一级支流,位于东部河源市,东江与北江、西江同属珠江的三大支流之一,是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东部香港、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地约4000万人的主要饮用水源。近年来新丰江水库与东江水源日益凸现珠江三角洲东片城市群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重要性,成为相关区域地方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并有加速升级的态势。
如何保护好这有限的“一泓净水”?近年来广东省各级各地制定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治水、节水、用水规划。尤其是河源市,划定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24个,其中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12个,二级保护区11个,准保护区1个。然而,由于该市经济总量小、财政仍较困难,环境保护方面投入的财力十分有限,新丰江流域面临着日益巨大的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为此河源市提出了“新丰江流域水资源有偿使用”的研究课题。
“水资源有偿使用”作为经济杠杆是建立节水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河源市政府顺应发展潮流提出了“新丰江流域水资源有偿使用”,力图通过建立完善的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实现“国家所有、全民所用、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国家向保护(生产)者转移”的办法,变现在的“政府支援”为“社会(收益者)支付”,在有望解决库区人民生存问题的同时也可望极大地提高工程管理人员保护水库优质水资源的积极性。据了解,实施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就可以从水资源费中拿出一部分对为保护水资源作出贡献的人们进行补偿,从而实现“以水养水”,并且其补偿标准可以随水资源的稀缺程度的升高而不断得到提高,这一来不仅使水资源保护这种行为具有可持续性,还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对补偿和保护河流水资源有显著效益。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