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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阴:四项措施深入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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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
 

  中国水利网站5月24日讯(通讯员 储毅)自3月20日陕西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推进会召开后,汉阴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四项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是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汉阴县政府于3月28日召开了全县推进“河长制”专题会议,明确了全面启动“河长制”工作要求及具体措施。目前《汉阴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已报经县政府召开会议初步审定,并于4月21日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二是全面建立了县、镇、村三级“河长+警长”管护机制。确定了县域内汉江、月河等9条主要河流为县级“河长”管护责任范围,全面落实县、镇、村三级“河长+警长”管护机制,分别确定9名县级领导担任9条主要河流“河长”,确定县公安部门相关领导分别担任9条主要河流“警长”。

  三是全面落实了境内9条主要河流沿线各镇河道管护和保洁措施。聘请专业保洁员20余名;成立了专项执法队伍,自4月1日起投入清障费用6万元,对月河及其支流入河口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已完成。

  四是明确了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制定了“河长制”考核措施。近期将对各镇、各相关部门一季度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将在全县追赶超越季度点评会上进行通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24日

储毅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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