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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水展宏图
——长江流域2010年水政工作扫描

2010-12-03

    2010年——既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五五”普法的总结之年,站在年度之交的门槛上,回顾这一年长江流域水行政管理的风雨历程,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年里,无论是法规研究,还是普法宣传;无论是水政执法,还是纠纷调解,长江流域水政工作都可圈可点。

    一个个新进展、新突破背后,无不倾注着流域水政人夜以继日的拼搏与奉献,用行动诠释、让成绩说话,365天个日日夜夜,他们用无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向流域百姓递交了一份精彩的答卷。

    出台地方性法规14部

    国法昌,则国势隆。对流域管理而言,法规体系的完善,不仅关系到流域管理体制的保障,更是流域亿万百姓的福祉。

    2010年,长江委以水资源管理为核心,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抓手,继续大力加强《长江法》立法前期研究,《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条例》条文稿、《三峡水库管理条例》条文稿相继形成。

    流域内各省出台或颁行了14部地方性法规,云、贵、川、鄂、皖等省分别颁布了省水文条例或水文管理办法,鄂、湘、赣、苏等省分别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小型农田水利条例、抗旱条例、农村河道管护办法……

    长江委副主任杨淳表示,长江流域已经初步建立了以水法为核心、与水法规相配套的水法规体系。

    查处水事案件24100余起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必须划定水资源管理的“红线”,严格执法监督。

    一年来,长江委和流域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建设法治政府的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重拳出击流域违法活动:

    ——长江委联合地方政府,首次对长江下游部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采砂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和大型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陆水水库、丹江口水库取用水现状,长江委开展了以规范水行政管理为重点的综合执法检查,有效地规范了水库周边的水事行为;

    ——长江委联合长江航道局,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沉重打击了长江非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

    ——流域各省水政监察总队也加大了执法力度,江苏省集中开展了长江河道采砂“规范管理年”活动,广东省、陕西省开展了 “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云南、陕西、西藏分别开展了在建水利工程质量、河道防汛安全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湖北、四川、江西、安徽等地严查水事违法案件,违法违规单位闻风丧胆……

    据不完全统计,流域各省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4100余起,声势浩大,震慑四方,打出水利部门的严于执法、绝不姑息的气势。

    调处水事纠纷3200余件

    如果说严格执法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水事秩序,那么妥善调解水事纠纷就是维护稳定最直接的方式。

    2010年,长江委加大了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力度,检查落实了鄂豫界牌水库水事纠纷协议的执行情况,有效推进了川黔同民河、骑龙河,鄂渝老龙洞等水事纠纷的调处步伐,还启动了省际重点水事矛盾敏感地区河道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提出了长江流域省际水事纠纷议事协商办法。

    流域各省在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调处方面也取得了诸多进展,云南、甘肃、湖北等地有效开展了多起水事纠纷的调处行动,据统计,流域各省共调处水事纠纷3200余起,为维护流域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另外,长江委和流域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还结合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主题活动,使水法规更加深入人心。

    对于长江流域水政执法工作来说,2010年长江流域的执法实践只是一个新的开始,随着水利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流域的水行政管理会沿着一条更加清晰的发展轨迹,为“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人民长江报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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