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江西是农业大省和水利大省。水利在保障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基础和保障作用。特别是`98大水后,国家通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水利投入,我省水利迎来了一个历史性的大发展时期,水利建设持续掀起热潮,水利改革进入攻坚时期。截止日前,我省共有各类水利工程40万余座。其中水库9401座,水库总数位居全国第二;堤防总长9704.08公里, 保护耕地面积1079.08万亩,保护人口1248.33万人,排灌机械保有量140.12万千瓦,万亩以上引水工程231座处,大中型水闸工程38座等,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2762.39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216.60万亩,全省水利工程年供水量223.51亿立方米。全省共有国有水管单位323个,国有水管单位是我省水利发展和水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但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省水管单位定性不明,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经费来源不畅,投入短缺;水价机制不合理,水费征收率低。人员过剩,结构失衡,内部管理粗放。社会保障程度低,负担沉重。抓好水利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水利改革,已成为当前及一个时期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2002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用3-5年时间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省政府十分重视,审时度势,迅速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2004年7月,省政府审议通过了《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水管体制改革。改革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使每一个水管单位都要进行改革,要让每一个水利职工都要真正得到改革的实惠。通过改革,破解长期以来制约国有水管单位发展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投入短缺、管理粗放、人才匮乏等深层次问题,促进水管单位良性运行,推进水利可持续发展。经过艰苦努力,至2006年底,全省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进入验收阶段,2007年7月22日,我省全面完成了水管体制改革验收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上下一心。省政府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发改委、水利、人事、劳动保障、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将水管体制改革列为省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在2006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省政府领导多次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协调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主动参与,积极支持。有改革任务的设区市及县(市、区)政府积极跟进,精心组织,成立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全力推动改革。通过上下齐抓共管,夯实了改革组织基础。


    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实行全厅一盘棋,群策群力攻难关,是我省水管体制改革的一大特点。省水利厅成立了厅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厅一盘棋,厅党委带头抓,各处室合力抓。厅常委于2006~2007年连续2年将水管体制改革作为全厅大事,放在突出的工作位置。通过抓住一切机会向各级政府宣传水管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取得了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厅主要负责人还多次通过打电话、写信等方式督促水管体制改革滞后的县(市、区)加快改革进程。厅党委成员只要下基层就抓住机会督导地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各处室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与处室工作结合起来,狠抓水管体制改革落实到位工作。全厅形成了上下一盘棋、一条心抓改革的格局,营造了全省水利系统水管体制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了水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2004年10月召开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省水利厅制定了时间安排表。2005年1月,省水利厅分别召开了全省水利(水务)局长会议和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县和试点联系单位座谈会,对改革任务进行部置。2006年8月,省政府召开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现场会,提出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打好水管体制改革最后攻坚战。2007年6月召开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水管体制改革要狠抓落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改革政策为大旗,理直气壮地向当地政府争取政策,向有关部门争取协调配合,确保定岗、定员、定编“三定”及人员经费和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两费”真正到位;充分利用省水利厅挂钩这一“政策”优势。积极稳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要把出台的政策,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国有水管单位,每一个水利工程的管理人员。在改革内容上,重点抓好维系工程生存发展的单位定性,公益性工程的管理人员编制、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和农业水价等问题。核心是公益性管理人员进编制、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进财政、分流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进社保,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社会稳定。在改革方式上,省、市都确定了改革试点县和试点单位,重点抓好试点,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促面,全面推进。省确定的2个改革试点联系县,18个改革试点联系单位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三)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涉及省、市、县以及基层水管单位,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我省采取非常措施,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1、建立厅领导挂点分片联系制度。为加强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快水管体制改革进程,建立了由厅领导及处室联系设区市和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制度。


    2、建立会议议事制度。省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厅水管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了数十次专题会议,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对下步工作进行及时部署。


    3、建立改革进度与项目审批和投资挂钩制度。根据2004年5月水利部在南昌市召开的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精神, 2005年省水利厅出台1号文,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的水管单位、县(市、区),除应急工程、抢险救灾以外的项目,暂不安排其下一年度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或核减、暂缓安排本年度的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并暂不安排其建设项目的各类审查、审核和审批。


    省水利厅对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及水管体制单位进行了三次挂钩。第一次是对未出台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县(市、区)及水管单位。第二次是对人员编制未落实或落实的编制极少,人员经费未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没有明确具体数额和到位时间表,改革方案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职工上访和重复上访等问题的县(市、区)及水管单位。第三次是对经过通报后仍不能按要求完成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及水管单位。同时,省水利厅还对县(市、区)水利各项评比工作实行水管体制改革一票否决制。


    4、建立检查督导制度。组织了7次专项检查或结合其他工作进行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督导。2005年2月下旬,省水利厅结合防汛检查,对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督导。2005年12月及2006年7月,省水利厅派出7个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督导,就有关水管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在相关会议及省水管体制改革简报上点名通报批评,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06年底,我厅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农村水利工作、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2007年4至6月,为推动各地做好改革验收工作,厅专门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督导组,对全省改革滞后的14个县(市、区)进行了专项检查督导。2007年8月,省水利厅组织4个工作组对全省水管体制改革进行跟踪督查。一是督促各地对水管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进行整改,促进水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到实处。二是检查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在基层水管单位的落实到位情况。


    5、建立信息通报和网上公示制度。通过编印《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简报》,建立了“省水利厅水管体制改革”信息窗口,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并将各地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展在省水利厅网上动态公示,采取步步紧盯的办法,加快改革进程。


    二、改革成效


    水管体制改革是水利改革的一场大变革,对促进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改革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广大国有水管单位干部群众热情拥护。实践证明,改革的路子走对了,改革取得了实效。


    全省11个设区市以及有改革任务的84个县(市、区)均出台了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率为100%。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通过省级验收,其中1个设区市评定为优秀,8个设区市评定为良好,2个设区市评定为合格。参加水管体制改革验收的84个县(市、区),有14个县(市、区)评定为优秀,占总数的17%。参加验收的323个国有水管单位中,有23水管单位评定为优秀,占总数7%。


    全省改革方案共落实公益性人员编制4889人、公益性人员经费7063万元、维修养护经费5587万元。共安置分流人员10825人(含经营性岗位上的人员及内退人员),有12334人(含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及部分在职人员)落实了基本养老保险。部水管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单位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核定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8人,其中公益性人员编制80人,省财政每年补贴经费700余万元。


    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效,为加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重新核定了水管单位的单位性质。二是按水管体制改革定编标准结合单位实际,各编办均核定了公益性管理人员编制,有半数水管单位将编制落实到了人。三是解决了改革前一些水管单位财政没有一分钱投入的状况。改革后编制内公益性人员的工资按当地事业单位的标准均纳入了财政预算,除极少数县(市、区)外,人员经费均已落实到水管单位,稳定了水管单位职工收入且得到了明显提高。四是多数县(市、区)通过在防洪保安资金、小农水经费、岁修经费、农业水费收入、水面养殖等多种渠道解决了一定的维修养护经费。省试点县于都县及省试点单位省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管理局基本按水利部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核定、落实了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五是职工社保水平大为提高。除少数地方在改革前已落实社保政策外,多数地方是通过水管体制改革才解决社保问题。一些地方虽然暂时还没有纳入社保,但改革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社保政策正在逐步得到落实,解除了一部分职工的后顾之忧,为人员分流、减员增效、改进管理铺平了道路。


    三、工作体会


    水管体制改革牵涉面广、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工作难度大,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就能做好,需要得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必须措施得力,扎实稳妥。


    (一)加强领导是搞好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水管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涉及财政、编委、社保等多个部门,公益性管理人员的编制、经费、社保等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把握好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协调好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的出台,并不是水管体制改革就已完成,各级政府还必须研究制定出落实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明确落实改革方案的思路、步骤,及时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把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二)争取各方支持是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水管体制改革既改变了水管体制单位的运行管理机制也改变了水管单位一直无偿承担公益性工程运行管理的格局。一是给原本财政薄弱的地方政府增加了较大的压力。二是一大部分水管单位的职工面临分流,职工思想波动很大。要广泛开展水管体制改革政策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简报等手段,积极主动地抓住各种机会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和宣传,争取对水管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要向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特别是水管单位职工进行深入宣传和贴心教育,讲清改革的目的、方向和具体措施,使他们主动支持和参与改革,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搞好水管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好改革的氛围,在抓好水管体制改革的同时,又确保社会稳定。


    (三)强化激励机制是落实改革方案的重要保证。水管单位重新分类定性、规范财政支出方式、合理定员定岗,是水管体制改革重点和难点。一些地方和单位因人员分流压力大,地方财力薄弱,在落实改革方案的过程中,编制不能落实到人,人员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未明确具体数额及未落实资金来源渠道,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不能正常解决等。通过采取与水利考评、考核及所有水利投资项目(除应急、抢险、救灾项目)挂钩的措施,促使各地认真落实改革方案。在进入改革验收阶段,我厅行文对改革验收的几项硬性指标又作了明确,一是未按标准核定公益性管理人员编制的水管单位不验收;二是公益性管理人员经费未在财政预算内列支的水管单位不验收;三是未按要求核定公益性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及未明确资金来源渠道的不验收。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激发了地方政府及水管单位的活力,各地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将公益性管理人员编制落实到人;将公益性编制内的人员经费按当地事业单位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人员工资已按月拨付到水管单位或直接发放到个人;多数水管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核定了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明确了资金来源渠道,一些县(市、区)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已分期到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的县(市、区)采取了签约担保的方式,确保了退休职工能正常领取退休金。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基本落到了实处,解决了编制落实、经费进财政、职工安置、职工社保等问题,使水管体制改革见到了实效。


    四、问题及对策


    我省水利工程多,管理上的历史包袱重,极大多数设区市、县(市、区)财力薄弱。这次水管体制改革只是一个较浅层次的改革,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水管体制改革目标也还有较大差距。


    (一)人员安置和分流压力大。部分国有水管单位因改革前冗员过多,地方财政普遍薄弱,一次性集中支付沉重的分流人员安置经费比较困难,而经营性管理岗位又安置不了富余人员,制约了国有水管单位的内部改革,导致部分国有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编制暂时未落实到人。要求地方政府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落到实处,使水管体制改革平稳过度。水管单位必须根据自身实际,在单位内部实行岗位竞争,按岗定酬,避免吃大锅饭现象再次发生。


    (二)部分单位社保问题解决不够完整。多数水管单位仅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一些改革前未办理社保的水管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从水管体制改革后开始缴交,以前欠缴部分因无力补缴只能搁置下来,造成部分已退休或面临退休的职工难以正常领取退休金。今后可采取由地方政府担保、由水管单位与社保局签定协议的办法,以后退一个,补交一个,逐步解决欠缴的社保费,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保障。


    (三)农业水费收取率低。地方对农业灌溉征收水费的认识不高,一些地方甚至认为农业水费是增加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特别是取消农业税以后,部分地方农民对农业水费的收取思想转不过弯,有些抵触情绪。今后在农业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上还需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出新思路,新方法。


    (四)维修养护经费需逐年到位。由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投入大量资金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后,已不再需要养护经费,一些县(市、区)仅是象征性的给每个水管单位拨付1至2万元维修养护经费。由于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难以按要求核定与落实,水利工程的养护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为确保水管体制改革成果,保证工程正常安全运行,下步将督促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偏少的县(市、区)重新核定。


    (五)水管单位的人员素质整体偏低,特别缺乏水利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通过组织开展水管单位水利专业技术和水利管理培训,逐步提高职工的管理水平。


    五、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重点:一要抓好已验收水管单位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二要防止改革走回头路;三要巩固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围绕工作重点,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改革督查。计划在明年初各地编制部门预算前,再开展一次全面督查,重点检查2007年“两费”到位情况、2008年列入财政预算情况和人员分流情况,避免反弹。同时开展水管单位改革经费落实情况的审计,确保改革经费落实到位。


    (二)继续采取挂钩措施,防止水管体制改革走回头路。对改革整改不到位或者改革走回头路的县(市、区)及水管单位,实行与水利项目、水利资金(应急、抢险、救灾资金除外)安排挂钩,并通报批评。


    (三)继续推进水利改革。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总结阶段,今年将在巩固改革成果上下功夫,确保水管体制改革不走回头路。以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组织形式,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对非农业用水合理调整供水水价,对农业用水实行终端水价制度。进一步深化水利系统财政“三项制度”改革,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深化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四)建议国家加大对欠发达的老区省份的国有水管单位的扶持力度。我省地方财力紧张,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是人员基本支出、工程维修养护两项经费缺口较大,两费经费测算数为29031万元,实际到位数为12650万元,仅到位43.6%。希望能够按照国务院批转的国有水管单位改革政策,将国家水利建设基金的30%用于国有水管单位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主要支持欠发达的老区省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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