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结


2007-09-28

    一、总体进展情况

    2004年12月7日,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豫政〔2004〕75号)。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级水利、财政和编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2005年2月21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省政府有关领导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水利厅和18个省辖市水利局都成立了水管体制改革办公室,并开展了工作。为了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今年2月水利厅又在许昌市召开了全省水管体制改革座谈会,总结交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经验,分析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了今年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制定了全面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措施。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考察。水利厅分别组织全省部分水管单位,邀请省编办、财政厅有关同志参加了水利部和财政部举办的“两定标准”培训班。省水利厅和财政厅也联合举办了各市、县水利、财政、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550人参加的“两定标准”培训班。省水利厅、省编办和省财政厅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分别前往湖北、云南、山西等省考察学习水管体制改革先进经验。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改革方案。水利厅与省财政、编制部门共同深入水管单位全面调查摸底,组织水管单位对定员定岗、人员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等进行了测算,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编制了改革方案。到外省考察后,本着“符合改革方向、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又对定岗定员和“两项经费”进行了核算,对改革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四是加快出台配套政策,确保完成预期目标。水利厅参考全国24个省(市)已出台政策对《河南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上报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地征求了意见,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

    截止目前,全省608个水管单位都已按照“两定标准”完成了人员和经费测工作,并制定了改革方案,其中有31 个单位批复了人员编制,并落实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

    二、省属工程及市县工程改革进展情况

    省属7个水管单位,已编制完成了改革方案,并于今年3月将人员编制方案报省编办。

    市属76个单位的基础测算工作已完成,已有漯河市的泥河洼滞洪区管理所等2个单位,许昌市的颍汝灌溉管理局等3个单位,周口市的贾鲁河工程管理处等8个单位,郑州市的尖岗水库管理处等2个单位,共计15个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已批复,并落实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

    县属、乡(镇)属的525个单位,已有16个单位人员编制方案已批复,并落实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

    二、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情况

    1、分类定性情况。在全省608个水管单位中,已经完成分类定性的有496个,占水管单位总数的73%。其中,水库单位完成分类定性的有123个,占水库单位总数的80%;河道堤防单位完成分类定性的有143个,占河道堤防单位总数的85%;水闸单位完成分类定性的有51个,占水闸单位总数的69%;泵站单位完成分类定性的有12个,占泵站单位总数的67%;灌区单位完成分类定性的有135个,占灌区单位总数的87%;其它类型单位完成分类定性的有32个,占其它单位总数的84%。

    2、定岗定员情况。全省已定编定岗单位31个,批准编制人数788人,实际到位人数783个。

    3、经费测算情况。全省参加此次改革的水管单位共608个,现有职工32299人(包括在编职工25362人、超编职工6937人)、离退休职工5265人。按照“两定标准”测算,应定编人数为21138人(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符合《实施方案》规定退休条件的有3345人,需分流7816人。每年需人员基本支出经费7.26亿元(其中财政供给5.28亿元,非财政供给1.98亿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0.5亿元。

    四、两项经费落实情况及经费落实渠道

    截止目前,全省已进行定岗定员的31个水管单位已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1991万元,占应落实基本支出经费1928万元的97%。

    目前,我省仍未落实省政府《实施方案》中省级水利建设基金每年要拿出30%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政策。《河南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仍未出台,无法征收河道维护费。各级财政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经费很少,仍维持在改革前的水平,约每年5000万元左右。因此,我省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未能按照测算情况给予落实。

    五、管养分离情况

    由于我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渠道没有落实,水管单位均未实施管养分离,只有个别水管单位实行了内部管养分离。

    六、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从已进行改革的水管单位来看,分流人员基本都得到妥善安置,社会保障措施也都得到较好落实,改革总体进展平稳,水管单位没有出现大的波动。

    七、水管单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

    据了解,我省的部分水管单位特别是基层水管单位存在工资标准低、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有个别地方还十分严重。

    八、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困难和解决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省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总体进度较慢,距省政府要求到2007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任务还很艰巨。主要问题和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两项经费落实困难。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各级财政都比较困难,属吃饭财政,在经费落实上有很大困难。同时,省级水利建设基金每年征收计划只有8000万元并全部用于基建工程配套,省政府方案中30%用于水管体制改革的规定未能落实,《河南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仍未出台,使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难以落实,影响了改革的全面推进。

    二是关于“两定标准”适用范围问题。水利部、财政部颁布“两定标准”时指出,该标准适用于水利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央直属水利工程改革试点单位,水利部确定的试点联系市(县)和各地自行试点的水管单位参照执行,其它水管单位可参照《定岗标准》进行定岗定员。目前,虽然我省《实施方案》中规定了水管体制改革按照“两定标准”进行定员定岗和核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但具体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认为国家标准偏高,不适用于我省,难以落实,给定员定岗和落实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造成了很大困难。

    三是市县改革任务艰巨。全省有608个水管单位中,县(市、区)级以下有525个,改革任务很大。目前,由于大多数市都在等待观望省属水管单位的改革,加上还有相当一部分市县财政属吃饭财政,给改革带来了较大难度,致使改革进度缓慢。

    为保证水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根据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水利部、财政部加大督查力度。水利部、财政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到各省调查了解水管体制改革情况,督促地方政府落实有关政策,促进水管体制改革进程。

    (二)建议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与水利投资挂钩。对水管体制改革进展落后的省份,水利部视情况核减其下年度的水利投资计划。

    (三)建议扩大“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水利部、财政部下发文件,扩大“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要求所有水管单位均按此标准执行。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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