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5日讯 “你好,你企业今年第二季度的水资源费缴费通知单我们已寄出了。请注意查收,并及时按通知缴费。”8月5日上午,浙江省江山市水利局水政水保站的工作人员致电取用水企业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通知水资源费缴费事项。
征收水资源费是水利部门将自身资源转化为产业和带动水利发展的造血功能之一,更重要的是法律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神圣职责。浙江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取水计划管理。江山市被列入取水计划管理的自备取水户共73户,其中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上的有16家,2万立方米以上的18家。由于该项工作新、任务重、时间紧,水政水保站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年初就及时传达浙江省水利厅《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并下发通知文件,明确取水计划核定的程序,规范取用水管理。
为提高水资源费征收质量和效率,在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初时,水政水保站的工作人员就会定期到各取用水单位查看抄写流量计、水表读数,根据企业水表流量计读数算出水资源费,并将发票、缴款单以挂号信形式寄给各取用水单位。几年来,均能顺利及时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征收任务,并按规定足额上交。
去年浙江省调整水资源分类和征收标准的通知下发后,水政水保站工作人员及时与物价局和财政局联合转发文件通知,并在报刊、网站上公布,同时采取向取用水户送达纸质文件,面对面交流讲解的形式及时传达新的征收标准内容,确保水资源费能依法、及时、足额征收。目前,全市16家年取水量10万方以上的取水单位,已有33个取水点安装了流量计和取水实时监控终端。这些计量和监控设施的投入运行为提高水资源费征收的准确率,掌握规模以上取用水的用水总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