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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出台“新农村30条政策”农田水利补助资金大幅提高

2015-02-02

  中国水利网站2月2日讯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政府印发《临海市关于加快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扶持办法》。该《办法》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目标,旨在加快城乡统筹,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力打造乡村绿色发展示范区。

  《办法》又称“新农村30条政策”,以2012年出台的“农村30条政策”为基础,加以修订。农田水利各类工程、项目的补助资金较2012年有大幅提高。

  一是加大小农水投入。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对高效节水灌溉、小堰坝、小水塘、小泵站、小水渠及重要农桥等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工程总投资的65%补助(工程总投资不含政策处理费,补助资金含市级以上补助资金,下同);较2012年的补助提高了30%。

  二是对台灾、洪灾等水毁水利工程,完成应急抢险的给予工程总投资全额补助,完成水毁修复(须立项)的给予工程实际总投资的85%补助;较2012年的补助分别提高了43%和21%。

  三是加大河道、溪流整治力度。列入市(含市级)以上河道、溪流整治计划的给予工程总投资的80%补助;较2012年的补助提高了167%。

  四是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给予工程总投资的90%补助,山塘整治、海塘、水闸除险加固项目给予工程总投资的80%补助;2012年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分别给予工程直接费的90%、80%、70%补助。

  五是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新建水库给予工程总投资的60%补助,新建山塘、水闸给予工程总投资的50%补助;2012年无此二项补助。

  六是列入“河道疏浚”计划的项目,给予每公里3-6万元资金补助;2012年每公里补助1-3.5万元。

  七是列入省级(含省级)以上水资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的给予工程总投资的85%补助;2012年无此项补助。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2月2日

宋吟枫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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