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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水利局将县城水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地方政府

2011-10-11

  中国水利网站10月11日讯 笔者从苍南县水利局获悉,浙江省苍南县县城规划建设区域内的水利工程、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将委托给县城所在地的灵溪镇人民政府行使。

  为加强水资源,河道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不断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防治河道水环境破坏,及时查处各类事违法案件。苍南县水利局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委托双方沟通协商,将县城水行政执法工作实施委托。

  据了解,苍南县县城水行政执法工作委托权限主要包括:现场监督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罚(处理)意见、现场行政处罚(处理)等。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11日

肖雄伟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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