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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完成25条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水利部水资源司数解2012

  权威解读部门:水利部水资源司

  数:陈雷部长在2012年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提出,全面部署《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着力抓好“三条红线”分流域、分省区指标分解确认。力争完成25条跨省重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

  解:我国江河众多,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万多条,其中有许多跨省江河水资源蕴藏丰富,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江河情势变化显著,江河过度开发问题日趋突出。全国地表水可利用量中,北方地区地表水可利用率达38%,海河、黄河、辽河等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率分别高达76%、63%和59%。江河过度开发导致挤占河湖湿地生态用水问题十分突出,许多地区河流断流、干涸,湖泊湿地萎缩,入海水量减少,河口淤积萎缩。北方地区调查的525条河流中,有60多条河流发生断流,断流河流长度总计达7878公里;北方地区的黄河、淮河、海河、辽河流域入海水量显著减少,河西走廊及新疆内陆河流下游河段及尾闾湖泊长年处于干涸状态,导致林草枯死,土地沙化,绿洲退化。江河湖泊过度开发产生的原因,虽然有气候变化的原因,但最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承载能力考虑不足,发展方式粗放。

  国家高度重视江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着力从制度上建立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和机制。2002年新水法确立了江河水量分配制度,通过明晰区域间用水权益,推动各地区依据水资源条件,科学规划水资源开发规模、城市规模、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产业布局。新水法颁布实施后,水利部相继组织完成了黄河、黑河、漳河、滦河、大凌河、永定河等水量分配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这些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水利部高度重视,把江河水量分配工作作为加快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在广泛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选择当前水资源紧缺、生态环境脆弱、水事矛盾突出、涉及跨流域和跨区域调水等的25条江河流域,作为近两年江河水量分配工作的重点,要求各流域机构在2011年年底前,制订提出第一批25条河流水量分配技术方案;通过开展技术协调、审查,力争2012年年底前完成第一批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协调、审查和报批。

  2011年5月,水利部在京召开了江河水量分配工作会议,明确了水量分配工作的目标和工作要求。7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水量分配工作的通知》,印发了工作方案和技术大纲,对水量分配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工作目标、工作思路、任务技术路线,细化了工作措施,要求水量分配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坚持保护生态,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优化配置、促进节约,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坚持民主协商、行政裁决,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12年1月,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启动以来,水利部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水利部成立了陈雷部长任组长,矫勇副部长、胡四一副部长、汪洪总工程师、周学文总规划师为副组长的水量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为技术支撑单位。各流域机构均组建了水量分配工作领导机构,确定了行政负责和技术负责部门。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各流域机构按照全国水量分配技术大纲,结合每条河流实际情况,确定了每条河流的具体技术工作内容及要求。对水量分配的各个工作环节的难点组织开展了技术研讨。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各流域机构加强了水量分配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并完成了阶段成果复核工作。目前,第一批25条河流水量分配技术方案已经基本完成。

  今年,全国第一批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将进入技术协调与审查攻坚阶段。水利部将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强工作指导与检查。通过会议、检查调研等方式,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专题研讨论证,不断提高成果质量。二是做好方案技术审查把关。健全水量分配工作机制,科学论证,民主协商,优化方案比选,确保方案成果准确、真实反映江河水情、社情和各方权益,为协调决策打好基础。三是加大协调力度,力求形成共识。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妥善处理各方诉求,坚持公平公正,最大程度地反映各方意愿,为国家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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