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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00万千瓦——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数解2012

  威解读部门: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数:陈雷部长在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提出,加强农村水能资源管理,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新增农村水电装机300万千瓦。

  解:小水电(农村水电)是我国最具优势的可再生能源,历史上“用水点灯”照亮了中国的广袤山村。小水电在中国已有百年的历史,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已建成小水电站约4.5万座,装机容量6200多万千瓦,在建装机1000多万千瓦。农村水电在解决农村无电缺电问题,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保障应急供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山区的“夜明珠”、“小太阳”和“点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深受群众的拥护和欢迎。

  农村水电是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山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2012年,在农村水电建设方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治水与办电结合,开发与保护统一,新建与改造统筹,建设与管理并重,全面完成增效扩容改造试点任务,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实现全年新增水电装机容量300万千瓦的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建设任务。据统计,我国1995年年底前建成且尚在运行的农村水电站约有2.2万座,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由于多方面原因,早期建设的大量农村水电站无力依靠自身积累进行改造升级,设备设施老化,能效逐年衰减。对这些老旧电站进行增效扩容改造,不仅能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保护河流生态环境,还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让当地群众得到更多实惠,是一项费省效宏、一举多得、利国惠民的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

  2011年,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出台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利用2年时间,先在重庆、浙江、湖北、湖南、广西、陕西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试点。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共同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2012年要切实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创新建管模式,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全面完成620个装机88万千瓦试点项目的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改造后装机容量将达到11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增加12亿千瓦时,比改造前分别增加25%和42%。

  持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联合出台“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各地编制完成建设实施方案,开工建设370个项目,装机容量150万千瓦,积极培育典型,带动农村水电实现科学有序发展。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加强与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工作,完成“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的编制。

  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联合出台“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对2009年以来已安排投资计划的204个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到2012年年底完成160个代燃料项目,解决36万户150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地出台代燃料相关政策,争取扩大建设规模。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统一标准标志和管理制度,把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成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和样板工程。

  农村水电将始终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和谐发展的理念,把农村水电建设与农民利益、江河治理、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力争到2015年,建成300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实现小水电代燃料200万户,农村水电装机突破7000万千瓦,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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