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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计司: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2015-01-12

 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

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2015年1月9日)

  按照会议安排,我重点围绕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做简要汇报。

  第一,把握机遇,超前谋划。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部党组的要求,我们以水利规划体系和前期工作为基础,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研究提出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意见,确定了关系全局、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其中西部地区70项,占41%;中部地区38项,占22%;东部地区28项,占16%;东北地区36项,占21%。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水利成为国家加快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领域。

  第二,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部署和要求,针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我们在第一时间商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时间节点,与建设任务较重的省份进行了对接,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分工方案》;先后两次召开全国视频会进行安排部署,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提出了分类推进的工作目标。一是加快推进重大农业节水、东北三江治理等40项在建工程建设步伐,争取尽早发挥效益。二是全力推进“十二五”期间拟开工44项工程前期工作,确保按期开工。三是加紧开展引江济淮、滇中引水、黄河古贤等其他88项工程前期论证工作,增加前期储备。截至目前,已开工57项,2015年争取再开工27项。

  第三,多措并举,狠抓前期。前期工作是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针对前期工作影响因素多、质量要求高、审批周期长等特点,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并联审批等多项措施,全力加以推进。一是督促地方加强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加快可研和初步设计工作,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对进度慢的地方采取督办、督导、约谈等方式,保证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审查,组织水规总院等单位,优先安排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技术审查,采取提前介入、派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审查工作时效。三是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商发展改革委建立了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协调机制,国土、环保、住建等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2014年,我部共报送重点水利项目45项,总投资2731亿元;发展改革委批复44项,总投资2402亿元。

  第四,两手发力,落实投资。为统筹解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问题,一方面积极争取加大政府投入。2014年共落实中央水利建设投资1627亿元,较上年增加15.6%,创历史新高。针对2015年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缺口问题,我们进行了详细测算,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调整投资结构等政策措施予以落实。另一方面更多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通过政府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鼓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特许经营、PPP等多种形式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目前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第五,动态跟踪,加强监管。把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和加强统计监督等作为推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督导检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月度会商机制,开展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促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确保“四个安全”。

  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和陈雷部长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做好规划计划各项工作,加强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编制,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建设,深化重点领域水利改革,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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