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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司:全力以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2015-01-12

 节水优先 两手发力

全力以赴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水利部财务司

(2015年1月9日)

  2014年,财务司按照部党组决策部署,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强化水利资金保障为核心,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为重点,抓政策、建机制、促改革、强管理,推动落实了水土保持生态补偿费、水资源费标准提高等一批含金量高的兴水惠民政策,制定完成中国水权交易所组建方案;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38亿元,新增水利建设贷款1898亿元;提高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保障水平10%,组织了一系列资金管理重点检查和专项行动,配合完成审计监督、财政监察;出台水利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和编制规程,完成部属单位多年累积的1600多个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为水利发展新跨越提供了有力支撑。

  特别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敢碰农业水价改革“禁区”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经汪洋副总理审定,在27个省80个县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为全面推进改革进行有益探索。

  第一,明确试点任务。针对简单提价农民难接受、不提价水资源配置效率低、灌排工程运行难的困境,研究确定了综合施策的试点任务。一是明晰农业水权,确定用水上限和定额,为节水树立标杆。二是健全水价形成机制,综合考虑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提高农业水价,力争达到成本水平,至少达到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区分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等实行分类水价,对超定额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水和工程良性运行,也为吸引社会资本提供经济激励。三是规范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将用水合作组织培育成为用水自治主体,切实承担工程管护、用水管理、协商定价、水费计收等职责。四是将工程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明确到用水合作组织、村集体、受益农户等,确保工程有人用、有人管。五是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超定额加价水费、非农业供水利润、财政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等建立节水奖励基金,采取政府回购水权、用水主体间转让水权、节水奖励等方式,对节水的种粮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进行奖补。六是配套计量设施和完善灌排工程体系,为打通灌溉“最后一公里”和计量收费提供支撑。通过以上六个方面内容,形成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的“组合拳”。

  第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分级建立协作机制。四部委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分别选择2个省对口联系,其余19个省由部内有关司局、直属单位、流域机构联系,定期深入试点指导工作。督促试点省、县成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试点工作。二是建立信息报送和会商机制。试点省按月报送工作进展,每月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议进行会商。

  第三,强化指导督办。一是集中培训部署。编制了试点工作手册,在宁夏举办培训班,对试点省、县和对口联系单位近300人进行培训。二是集中审核方案。组织专家对80个试点方案进行集中审核,逐个形成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27个试点省、41个县同志来京,逐县当面指导,进一步完善成本价格核定、精准补贴机制等关键举措。三是加强对口指导。协调对口联系单位在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审查、验收等关键节点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问题,指导试点工作。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但与国务院的要求相比,各地还存在一些认识不到位、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不够等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2015年,财务司将认真贯彻会议部署和陈雷部长重要指示,按照试点方案明确的今年5月完成试点验收要求,会同各有关部门和试点省一道,倒排时间、节点控制、挂牌督办,如期完成试点任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稿,6月底前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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