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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隐患终被“摘除”——江西爆破拆除一座大型水库内非法坝体

2012-08-29

  11月11日下午3时49分,随着一声巨响,江西省大型水库——乐平市共产主义水库内最大一条违法拦汊坝被成功爆破。当日,其他两处非法坝体也被成功爆破或拆除。共产主义水库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与景德镇乐平市交界处,自2010年以来,共产主义水库被少数人“盯”上,很短时间内出现非法拦汊坝17座,严重影响了库区行洪安全。为此,江西省水利厅部署爆破拆除,还群众一库清水。

  一库清水惠民众

  共产主义水库(以下简称共库)始建于1958年,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多种功能的大(2)型水利工程。随着2010年10月17日共库引水工程正式完工通水,共库又担负起乐平市城乡近40万人的供水任务,是乐平市饮用水水源地。共库库容1.437亿立方米,集雨面积155平方公里,水面1.2万亩,其中有2/3约8000亩在上饶市婺源县境内。工程管理单位为乐平市共库管理局。

  2009年12月,由于共库引水工程取水头部工程建设需要,共库管理局将共产主义水库水位降至历史最低点的61米高程,共库库区婺源县少数群众开始在库内筑坝拦汊。对此,乐平市水务局、共库管理局等多家单位进行阻止,也多次就此事与婺源县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江西省水利厅。

  2010年4月26日,就共库库内筑坝拦汊现象,江西省水利厅会同上饶市水利局、景德镇市水务局、婺源县水利局、乐平市水务局、共库管理局等多家单位,赶赴共库现场调研,并发函要求上饶市水利局、婺源县水利局等单位严厉查处,恢复共库库汊原貌。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仍收效甚微,未见实质性进展。

  权限不明纠纷多

  由于移民安置、库区管理范围权限划界不到位等历史原因,共库建库以来纠纷不断。上世纪90年代,因水面养殖问题,乐平市与婺源县共发生较大纠纷十几起,省政府多次出面协调,最近一次协调时间为1996年9月,当时虽未形成书面协议,但因采取拦网养殖方式,库区保持了10多年的相对稳定。

  据现场所查,共库库区内共有拦汊坝17座,除5座因公路建设形成外,其余12座多为当地村民在2007年以后,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修建,其中,婺源县9座,乐平市3座。所建拦汊坝大小不等,坝长短的30米,长的200米,坝顶高程在66.1米至67.1米之间,按库区正常蓄水高程64.4米测算,坝内水面面积从几亩到2200余亩不等,大的相当于小(1)型甚至中型水库。

  大量库中库成因有三:一是修路自然形成;二是村民弃田养殖;三是当地所谓“有钱有势”的人,趁2009年年底共库建引水取水口工程,水库水位降低之机,为一己私利,租用机械,劈山毁林而建。所拦库汊均用于渔业养殖,多数属“放天养”,少量饵料养殖。

  拦汊筑坝危害大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在水库内禁止筑坝拦汊。库内拦汊筑坝危害极大。一是,拦汊筑坝填占了水库设计库容,严重影响了防洪安全调度;二是,这些拦汊坝体属群众随意堆填的土坝,且拦蓄集雨面积大,相当于一枚枚“定时炸弹”,若遇山洪暴发,极易垮坝,安全隐患极大,将对水库大坝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三是,目前共库已成为乐平市城乡40万群众的饮用水水源,库内人工投饵水产养殖,将严重危及饮用水水质安全。上述这些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规定。其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后果极其严重。

  据悉,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江西省水利厅的协调下,彻底爆破拆除共库内另外十几处拦汊筑坝体,确保共库一库清水惠及于民。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12月20日

郑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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