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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河湖当冰场——北京联合执法劝阻非法涉冰活动

2012-08-23

  “我们就是自娱自乐,这么小的鱼儿,也吃不了。”说话间,一位老大爷又从冰窟窿里钓上一只小拇指般大小的鱼儿。

  近日,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北京市东城区城管监察大队等多家单位,在北京市龙潭湖东门护城河开展联合执法,对市民的违法涉冰活动进行劝阻。

  进入冬季以后,北京市内的主要河道相继结冰,在冰面上进行滑冰、垂钓、游泳的市民逐渐增多。《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非指定水域游泳、滑冰或者开展其他水上活动。为制止市民的涉冰违法行为,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执法宣传活动,印制了3万多份宣传单,发放给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以及进行涉冰违法活动的市民等。

  在龙潭湖东门护城河现场,记者看到,冰面上有老人在垂钓,有年轻人在游冬泳、打冰球,有小孩儿在练习滑冰……活动可谓丰富多彩。“进行户外运动有利于群众的身心健康,是大家所提倡的,但要合规守法,也要保证自身安全。据了解,目前由北京市政府指定的露天冰场大概有10处,市民可以到这些指定冰场游玩。”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汪副大队长建议。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1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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