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大配套政策落实和财务监管力度
确保水利投入稳定增长和资金资产安全
水利部财务司
根据部党组总体部署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2012年水利财务管理领域的重点工作是:
一、继续落实中央1号文件配套政策,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是完善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政策。积极配合财政部尽早印发《关于中央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协调省级统筹措施。各级水利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政策,及时反馈计提情况和资金使用信息。2012年,我们将配合财政部对各地足额计提、专款专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切实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经过艰苦细致的协调,水利部与人民银行、财政部等7部委即将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支持和服务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政策,如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允许地方使用水资源费、水利建设基金、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作为还款来源,完善水利建设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成立水利融资性担保公司或设立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等。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加强与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密切合作,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信贷规模。
三是落实好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政策。2012年,我们将与财政部进一步扩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范围,开展高效节水井灌区供水价格改革示范。正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起草《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财政补助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灌区建设和更新改造中,必须在产权分界点设置适当的计量设施,明确工程产权,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能力建设。继续落实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政策和资金规模。
四是加快编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定额。为落实中央对公益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建设的优惠政策, 2012年将全面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定额编制工作。各地要根据财政部、水利部指导意见和编制指南要求,年内认真做好定额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是一个单位公共服务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司局的沟通配合,认真总结上一年的经验,健全水利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工作,进一步加大支付力度。各地也要把预算执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保证资金支付序时、均衡、安全、高效。
二是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水利投入大幅增长的新形势,以及水利建设点多、面广、量大、种类多和实施主体基层化的新特点。在县级财政集中报账(核算)的地区,项目法人仍然要按照中央资金性质和管理要求,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设立辅助财务会计账册,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序。全面开展中央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2011年新增的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列入重点检查范围,核查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监督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开展《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资金资产风险防控分册)》培训,规范业务行为、防控廉政风险。充分利用财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动态在线监控系统、中央级预算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部属单位经费和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2012年,我们还将建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地方水利资金信息报告制度,请各地给予支持和配合。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