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出重点 强化措施
全面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按照陈雷部长讲话精神和部党组总体部署,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实际,2012年我们将努力完成“四项任务”,积极推进“五项工作”,全面做到“五个强化”。
一、努力完成“四项任务”
一是确保完成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2011年部党组确定的“十二五”综合防治2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的目标已分解到省、县,关键是抓好落实、完成任务。要调动各方面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在中央投资增长的同时,各省也应主动争取省级财政安排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落实治理任务。对于地方积极性高、任务落实好的省份,中央投资将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要在政府主导、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金,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
二是推动各省出台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落实新法,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制定好配套法规。国家层面将出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设施验收3项管理办法。各省也应加快省级实施办法修订进程,实化细化法律规定,争取年内绝大多数省颁布出台新实施办法。
三是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初稿。今年是规划编制的关键年和攻坚年,协调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年内将确保完成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定、规划数据上报等基础工作,分解落实防治任务和目标,提出重点项目规划,形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初稿。通过编制好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全国水土保持综合性规划,全面加强顶层设计,为今后工作提供发展蓝图和重要依据。
四是完成全国水土保持情况普查。2012年是全国水利普查的数据填报上报和成果发布年。水保专项将认真做好各项普查指标的数据接边、审核与评估论证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普查任务,全面摸清水土流失本底状况,客观反映水土保持措施建设和保存情况。
二、积极推进“五项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县建设。尽快打造一支与落实新法相适应的水保监督执法队伍。
二是积极推进以封山禁牧为主的水土保持生态自然修复工作。进一步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水源区的生态修复,大力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出台封禁政策。
三是积极探索以保护水源为目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大力推广京、浙、粤等地建设经验,以城市周边、经济发达地区和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四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教育基地建设。评定命名我部第四批示范园,与教育部共同推进全国中小学水土保持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打造生态文明理念教育平台。
五是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创建。加强指导,科学评定,树立一批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城市、文明县和文明工程典型,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导带动作用。
三、切实做到“五个强化”
一是强化国家重点工程的投入与管理。积极争取加大坡耕地、丹江口库区、革命老区水土流失治理投入。同时,加强重点工程制度建设,强化建设管理,确保“四个”安全。
二是强化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检查,大幅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率”,有效防控人为水土流失。
三是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与管理。推动各省加大补偿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严格管理。各省应依法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防治,切实杜绝挪用水保规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水土保持科技支撑作用。积极搭建科研与生产协作平台,不断提高水土保持科技含量,加快信息化建设。
五是强化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以新水保法宣传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