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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流材料

2016-01-05

加快建设 强化管理 促进改革

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明显效益

江西省水利厅

  近年来,我省紧紧抓住中央进一步强化和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机遇,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水利部的战略部署和有关要求,按照“严格建设、长效管理、深化改革”的思路,秉承“用情、用心、用劲”的理念,以“高位推动、资金落实、绩效考评”三项机制为手段,上下联动、密切协作、扎实工作,真正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部门树形象、事业得发展的目标。其中,2009年以来,我省共有169县次列为小农水重点县或项目县,基本实现重点县全省覆盖,已连续6年获全国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优秀,其中2011、2013年度考评列全国第一。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严格执行程序,科学组织实施

  一是规划先行,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早在2009年,我省就编制完成了《江西省农田灌溉工程规划》,既为县级整合涉农项目搭建了平台,又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技术基础,保证项目建设科学合理。二是竞争立项,确保项目实施的主动性。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评选、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各批次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名单,从而让一批政府重视、基础较好的产粮县列为全国小农水重点县。三是科学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针对农田水利项目工程量大,设计施工期集中,而基层技术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组织专家编写了《江西省小型农田灌溉渠道及建筑物设计实用手册》《江西省农村水利工程定额》,并在各地广泛使用,基层设计人员因采用定型设计而大大节省工作量,前期工作周期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严格资金配套,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持续加大配套资金力度。2009年以来,我省持续加大农田水利项目投入,农田水利地方配套资金连创新高。严格实行农田水利项目省级专项资金与中央资金1:1配套,逐年增加省级小农水专项资金,七年省级配套资金38.45亿元,县级配套资金18.91亿元。二是强化监管合力。各级财政和水利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田水利项目工程实施。省财政厅、水利厅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在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管等方面,财政部门勇于担当,严格把关;在技术审核、资料收集、项目督查等方面,水利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认真履行业务监督管理的职责。真正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保证了农田水利项目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建后管理,促进工程长效

  一是形成并推广“梨塘模式”。在高安市杨圩镇梨塘村,开展以“三有四权”(有产权证、社团登记证、管护合同,明晰所有权、放开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为主要内容的小农水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并取得成功,形成了农民用水户协会“梨塘模式”。随后在各项目县推广,项目完工验收后,及时将产权移交给工程乡镇、村组或农民用水协会,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建立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确保工程长效管理。二是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省水利、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意见》,新建恢复乡镇水务站1474个,覆盖1483个乡镇,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2013、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3768万元,用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能力建设和工程维养奖补资金,其中支持每个乡镇水务站能力建设资金2万元,配置计算机、打印机、水准仪等。三是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各农田水利项目区按照“组建规范、产权明晰、水价合理、管理自主”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农民用水协会规范建设工作,共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7463家,参与农户达到484.7万户,管理灌溉面积1809.93万亩,约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60%。2014年我省有46个农民用水协会被评为全国示范组织,占全国总数的18%。

  四、严格考核评估,严肃奖惩政策

  一是制订小农水重点县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用好考评结果。近几年,省级财政对考评排名该批次前三位的县各奖励100万元用于建设或管护,排后三位的县各扣100万元(缺口由县财政补上),确保考评奖罚的严肃性。二是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财政奖补试点。在总结分析余江县潢溪镇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模式的基础上,2015年省财政拨付1000万元,启动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财政奖补试点,采取省、县、乡级财政及受益户各出四分之一的筹资方式,建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资金,调动基层维修养护的积极性。

  五、深化农田改革,激活管护机制

  一是创新建设方式,推行山塘整治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省水利、财政出台《江西省山塘整治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山塘整治实行“谁所有、谁整治”的原则,财政采取“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予以扶持。二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选取新干、高安、宁都、兴国4县(市)为试点县,改革项目实施方式,明晰和移交工程产权,创新运行管护模式等。改革后,工程所有者、经营者拥有工程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取得收取水费或种植、养殖等经济效益,极大激发了参与工程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了灌溉用水的效率。

  近几年,我省农田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与困难。主要是乡镇水务站能力建设水平还比较低,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活力还不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模式比较单一,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经费不足等。在此,也建议国家加大对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维修养护机制等方面的顶层设计和指导。

责任编辑: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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