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4月10日讯 4月上旬,山东水文水资源局按照 “关于开展全河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组成检查组,对山东测区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接上级 “关于开展全河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山东水文局党组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立即成立了水行政执法检查小组赴一线各单位检查。检查组在水法规学习贯彻执行、水事案件查处、河道清障、河道巡查报告制度执行、执法管理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
检查组认为:几年来,山东水文水资源局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执行黄河水文行业法律法规当成大事来抓,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做到了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在开展黄河水法规学习、贯彻工作中,采取了形式多样、务求实效的方式,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相结合。通过水法规学习和贯彻,山东黄河水文职工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法规意识大大增强。二是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方针,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不畏艰难,敢于冲破一切阻挠,依法及时查处了各类侵犯山东黄河水文权益的水事案件,结案率达100%,切实保护了山东黄河水文的合法权益。三是不畏艰难,依法实施了水文测验保护河段内严重影响水文测验精度的树林清障,保证了山东黄河水文测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认真落实河道巡查报告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河道巡查实施方案,建立了河道巡查组织,做到了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了河道巡查制度、河道巡查档案,河道巡查工作走向了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五是始终坚持水事案件报告制度,在查处各类水事案件过程中,做到了执法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得当,制作执法文书标准,案件挡案整理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都会同各基层单位研究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要求各基层单位抓好落实。届时,山东黄河水文水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完满完成。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