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29日讯 9月28日,海南省《海口市美舍河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定》进行全方位解读。
这是海口首次对河流保护管理进行专项立法。为给美舍河保护建立长效机制,《规定》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创新性引入生态修复理念,对治水开出控源截污“药方”,对破坏生态、污染河流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对海口其他水体的治理和保护具有示范意义。
确定保护范围是做好美舍河保护管理的前提。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严音莉介绍,《规定》明确由海口市政府依法划定美舍河具体保护管理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海口以生态修复和海绵城市的理念对美舍河进行治理,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规定》创造性提出“有条件的河段,应当恢复原有水系的连接和自然河岸”,以水活促水清。要求在加强美舍河水源地治理的同时,将生态保护措施与河道治理、湿地保护、堤防绿化、水土保持、排污口整治等相结合,实施美舍河生态保护综合治理工程。
水体污染是美舍河保护管理面临的重大课题。针对美舍河的主要污染源,《规定》从基础设施建设抓起,规定了严格的治理措施:规定海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和雨污分流。《规定》还提出了加强对美舍河保护管理范围内农药、化肥使用和土壤污染防治的监管,鼓励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等内容。
为重现美舍河水清岸绿的景象,《规定》还明确对造成美舍河水体污染、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的具体措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