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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十二五”系列报道八】依法治水:建设现代水利的法治保障

2016-01-05

  □记者 赵洪涛 李净云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中国历史的又一个五年进程中,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让“法治”成为了最鲜明的时代印记。

  治国用法,治水亦需法。水法治建设在新时代的号角声中同样加快了前行的步伐:

  水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水行政执法效能显著提升,水事矛盾纠纷明显下降,水行政审批更加规范高效,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在水利事业高速发展、水利面貌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依法治水管水的作用日益凸显,力量越发强大,不仅维护了水利行业和谐健康稳定,更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水法治“蓝图”从酝酿走向成熟

  五年,在历史的长河中只是短暂一瞬,但刚刚过去的五年却注定在水利法治历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新的起点上大力推动依法治水管水进程”“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中国目标建设任务贯彻到水利改革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成为五年来水法治建设最强的呼声。

  2015年8月,酝酿已久的《水利部关于全面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一张关乎水法治建设总体思路和顶层设计的蓝图呈现在世人面前:

  “坚持立法、执法、监督、保障一体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规范水利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适合我国国情和水情的水法治体系,为强化水治理、保障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在一系列深刻而系统的阐述中,《意见》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水管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重要举措等,进一步强化水利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为统筹推进水法治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意见》一经出台,便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山东、北京、黄委……全国大部分省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相继印发了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一纸“蓝图”逐渐变成一张覆盖全国的“大网”,水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在向纵深延展的同时,也被赋予了更加鲜活、丰富和具体的行动内容。

  其实,回首五年水法治建设历程,从酝酿走向成熟的绝不仅仅是一张蓝图。在这张蓝图的背后,是水利人长期以来对法治理念的认识、思考和实践,是水利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水利改革发展的不懈努力。

  立良法方能治好水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对于法律的威力与威严,太湖流域管理局有着真切的感受。

  2012年,浙江一家化工企业新建工厂居然选址在距离太浦河不足百米处,对下游苏浙沪二省一市15个乡镇的饮用水形成巨大污染风险。

  水里是水里,岸上是岸上。若是在过去,这里的“水官”——太湖流域管理局恐怕只能望岸兴叹。然而2011年9月出台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让太湖局有了“尚方宝剑”,条例注重加强太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保障太湖流域防汛抗旱及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突破性地将太湖治理从水中延伸到岸上5公里,5公里内禁止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生产项目。最终,这家占地24亩的化工厂全部拆迁至工业园。

  法治,应为良法之治。“十二五”以来,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为标志,水利部注重加快立法进度与提高立法质量相结合,以水利改革发展立法需求最为迫切的领域为重点,修订实施《水法规体系总体规划》,统筹推进水法规体系建设:

  2011年3月1日,新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施行;2011年9月7日,我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出台;2014年2月16日,我国首部规范跨流域调水的行政法规《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出台;《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电子招投标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公布施行;“农田水利条例”“节约用水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水法律规章正在起草、制定、修订或即将出台。

  截至目前,适合我国国情水情的水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各项涉水事务管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高擎公平正义之剑

  2015年7月,一股股清凌凌的甘泉从丹江口水库源源不断流向华北平原。三年来,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央地联合开展的打非治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丹江口库区乱象不再,水事秩序明显好转,为南水北调中线如期通水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样是这个夏天,曾经是非法采砂的重灾区骆马湖也格外宁静美丽。几千艘有着高耸钢铁桅杆的采砂船全部停止作业,集中停靠在湖边等待处置。正是在水利部、淮委和江苏省的联合打击下,一度猖獗的骆马湖非法采砂得到有效治理。

  “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十二五”以来,在水利部的组织部署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切实履行水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严格执法树立水法规尊严和权威,有力维持良好水事秩序。

  强有力的执法活动来自强有力的队伍。经过长期不懈努力,全国已建立较完备的水行政执法体系,3780支全国水政监察队伍7万名专兼职水政监察员形成了流域、省、市、县四级水行政执法网络。“十二五”期间25个水利综合执法示范点有效带动了全国三分之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有效推动并解决了影响水利综合执法的体制机制问题。此外,《2009—2015年水政监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完成和《全国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印发也使水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不仅如此,“十二五”以来,通过连续组织流域机构开展省际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全国水事矛盾纠纷数量明显下降,水事秩序基本稳定。同时,水利部加强了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五年中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5件,年均办案19件,为2001—2010年年均办案数的3倍,有效防范和化解了行政争议。此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卓有成效,行政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2011年3月22日,水利部举办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暨水法制宣传文艺汇演,启动水利“六五”普法工作,水利职工自编自导自演的水利法制宣传文艺汇演,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陈雷部长在活动中强调,水利普法工作意义重大,要不断丰富创新水利普法的载体和形式,把水利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普法重要任务,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生活相结合,创作和宣传水利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治文化活动。

  “十二五”以来,按照中央“六五”普法规划和水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部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实践结合,普法与立法并举,普法与执法并重,积极广泛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已成为水利公益性宣传和水利法治宣传最重要阵地;“人·水·法” 系列法治宣传片品牌得到社会认可;以沿河、沿湖为特色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广场等已成为各地群众接受水法治教育的重要场所,水利普法宣传逐步实现宣传方式多样化、宣传内容具体化、宣传力度最大化、宣传效果最佳化。

  一系列持续开展、丰富多彩的水利法治宣传教育,让水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国普法办多次表扬水利部“六五”普法工作,水利系统5个单位、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盘点过往的辉煌,是为了明天的起航。五年来,水利部门加强依法治水管水,秉持公平与正义,让法治的力量在推动水利改革发展中逐步强大。“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100年奋斗目标的冲刺时期,新的征程即将开始,相信在法治中国蓝图的指引下,水利依法治水管水的明天将更加辉煌。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6年1月5日

赵洪涛 李净云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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